XX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辩护,获降低量刑至最低刑期
律师:成安
案例类型:网络新型犯罪优秀案例
罪名:开设赌场罪
结果: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一年(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一年),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亮点:成功降低量刑幅度至法定最低刑(基准刑五年以下,实际判处一年)
通过证据审查否定"股东身份""管理职责"等加重情节指控
自首情节精准认定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二、案情简介
当事人信息:
被告人:XX(化名),男,1991年生,中专文化,无业
办案单位:成都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
辩护机构: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关键时间轴:
A[2021.04.01]案发 → B[2021.09.26刑拘] → C[2021.11.01批捕] → D[2022.02.16起诉] → E[2022.03.29庭审] → F[2022.04.15宣判]
案件基本事实:
2021年4月,XX受余某(另案处理)邀约,在成都市青羊区某写字楼参与赌场经营活动。机关指控其负责"赌场管理"并参与分红,涉案赌资超30万元。辩护人通过证据审查,成功剥离"股东身份""管理职责"等加重情节,最终获法院采纳。
三、办案过程
侦查阶段(2021.09-2021.11)
权利保障: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释明自首法律后果,指导固定有利证据
证据梳理:发现微信转账记录显示无固定工资流水,初步否定"获利"指控
程序监督:针对超期羁押风险提出法律意见,获办案单位采纳
审查起诉阶段(2021.11-2022.02)
| 阶段 | 控方立场 | 辩方策略 | 证据对抗 |
| 移送审查 | 认定XX为赌场管理人员 | 提交微信记录证明无决策权 | 对比同案犯供述矛盾点 |
| 退侦补充 | 补充"股东分红"间接证据 | 申请调取赌场账目原始凭证 | 揭示财务记录缺失关键节点 |
| 起诉书指控 | 坚持"管理职责+股东身份"指控 | 提交行业惯例说明服务人员特征 | 对比岗位职责标准 |
庭审阶段(2022.03.29)
可视化举证:制作《涉案人员职责层级图》,直观呈现XX处于执行层
数据论证:通过Excel表格对比12名证人证言,量化证明"管理"指控仅有孤证
类案检索:提交四川省高院(2021)川刑终字第XX号判决,强化从犯认定标准
四、办案思路
核心辩护框架:
1.主体要件之辩
依据《》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重点论证"管理行为"的实质认定标准
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界定"一般劳务行为"与"开设赌场共犯"的界限
2量刑情节之辩
自首认定:紧扣《刑法》第六十七条,强调主动投案与完整供述的时效。
从犯地位:援引《刑法》第二十七条,结合《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细化从宽幅度
3.证据审查之辩
运用"印证规则",指出谢某微信转账记录无法形成完整证明体系
提出"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否定"股东分红"的推定结论
五、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以下辩护意见:
否定"股东身份"指控,将赌资计算基准从起诉书认定的113万元调整为30万元
认定XX仅承担接送赌客等辅助性工作,量刑档次降档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合自首、从犯等情节,最终刑期较检察机关建议减少50%
六、办案心得
本案凸显三大辩护价值:
精细化辩护:通过拆解犯罪构成要件,将抽象法律概念转化为可验证事实
数据化论证:运用表格对比、层级图示等可视化工具,增强说理说服力
体系化辩护:将实体辩护与程序辩护相结合,实现罪责刑相统一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