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四川卓安律所钟灵柔律师为其辩护,成功获得不起诉不留案底

2026-10-28

律师:钟灵柔

案例类型:网络新型犯罪优秀案例

一、案情简介

线上开茶馆模式。邀约他人进群,组局在麻将软件上打牌,然后玩家再在群里用游戏币进行输赢结算。最大赢家每局赢满了10个游戏币以上,则需给群主1个游戏币的“房费”,后续群主通过给玩家提供上下分游戏币的服务,将游戏币兑换为人民币。截止案发,群主共抽取房费约10万元。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阅卷工作,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承办律师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人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三、辩护思路

第一,指控10万获利的证据不足。案件的鉴定意见并没有对获利作出鉴定,案件只调取了当事人名下银行卡的进出账流水,但案件的非法获利一定是当事人通过收房费获取的钱,调取的银行卡流水包括各项收入和支出,无法清楚分辨出哪些才是本案的违法所得。

第二,指控群里有几百名赌客的证据不足。根据多人笔录都相互印证群里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而且赌客人数应当是实际参与打牌了的人,但群里很多都是水军、观望者、玩家小号,这些肯定都要相应扣减。

第三,本案不属于罪中的情节严重情形,不应升档在五年以上进行处罚。现行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司法解释仅规定了两类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标准,而本案开设赌场模式与这两类相比,社会危害性明显更低。为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从本案的持续时长、获利金额等情形综合评判,本案不宜认定为开设赌场的“情节严重”情形。另外辩护人还找到了一个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一个刑事审判参考案例用来支撑这个观点。

第四,从同案及类案对比层面,当事人比同案另一人多自首情节、更少获利,辩护人提供的类案,举重以明轻,应当对当事人做不起诉处理。

第五,从刑事政策层面,对当事人做不起诉处理能够更好地体现出人情是司法裁判的温度,而非不加区分地统统都打上犯罪标签。

四、办案结果

办案机关采纳辩护人意见,对Z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