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四川卓安律所钟灵柔律师为其辩护,当天成功取保
律师:钟灵柔
案例类型:网络新型犯罪优秀案例
一、案情简介
办案机关指控当事人五年前去到柬埔寨某公司任职UI界面设计师,该公司开发擦边软件,软件界面同时接受了赌博网站的广告导流,当事人获利数十万,涉嫌违法犯罪。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家属咨询之后,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与家属就案件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沟通,积极主动地向家属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三、辩护思路
关于是否构成犯罪,在证据层面,由于涉案软件的服务器在国外,且已是在五年前,相关的电子数据是否存在以及是否保留完整存疑。如果证据不充分,光凭言词证据等主观证据也无法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
即使构成犯罪,虽然目前涉及两个罪名,但由于当事人仅从事涉案软件的界面设计工作,软件是否接受赌博网站的广告并非当事人所决定,当事人也不会因此获得任何分成,故仅应当对帮信罪一个罪名负责,不构成罪。
四、办案结果
办案机关采纳辩护人意见,对G某作出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