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管员已被约谈说要移送稽查,我赶紧把账做平、把票冲掉对不对?
先说结论: 一半对一半错。把账做“平”如果是指如实补充申报、补缴税款,对;如果是指伪造凭证、篡改发票电子信息来掩盖,错——而且错得很重。 《涉税解释》第10条明确把“非法篡改发票相关电子信息”列为虚开行为之一。你以为在“补救”,办案机关看到的是“明知有问题的掩盖”。
会不会被拘留? 税务阶段移送前,刑事强制措施尚未启动。但你在税务阶段销毁、篡改的行为,会直接变成移送后认定主观故意的证据,甚至成为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
此刻该怎么做: 停止一切新的开票异常;如实配合税务核查,能补税补申报的尽快办;所有原始票据、电子数据原样保存——它们是你证明“业务边界”的依据。
能不能找律师: 可以。移送前的税务阶段是整条线里最可逆的窗口,专业安排能在合法范围内阻断刑事移送,比立案后再补救值钱得多。
法条依据: 税法相关补缴申报规定;《涉税解释》第10条(篡改发票电子信息属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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