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销售总监:公司统一决策、走公司账,会被认定为单位行贿吗?

2026-10-31


我是药企销售总监,推广费是公司统一决策、走公司账,我不知道这会不会被认定为单位行贿、我个人要担什么责,该怎么界定、如何自保、怎么找律师?

先说结论: 看决策与受益归属。费用经公司决策、为单位利益、走公司账、票据回公司,倾向单位行贿罪,由单位与相关责任人(含你)担责;若你个人擅自送钱、受益归己,则是个人行贿。审批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单位出事你难独善。

会不会认定单位行贿? 会。药企通过第三方发放带金费用,是医药反腐典型案例。单位行贿数额20万元以上即立案;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且具特定情节亦立案。

此刻该怎么做: 把公司决策推广的邮件、审批、合同、打款记录归拢;别为撇责去删改补假材料,那会反向坐实明知。

能不能找律师: 能,且尽快。个人与单位责任怎么切、你处何环节,需专业人员把关。

法条依据: 刑法第393条(单位行贿罪);立案追诉标准(二)第76条(20万元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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