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洗钱罪辩护|卓安深圳任忠孙主任:可疑交易没上报,后来查出客户洗钱,银行员工会被追责吗?

2026-10-30

主题标签: 金融犯罪|洗钱罪|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义务|单位犯罪|银行员工|深圳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发布机构: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金融犯罪辩护部

核心结论:

可疑交易没有上报,本身不构成洗钱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要惩罚的,是为掩饰、隐瞒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去转移资金、转换财产、提供账户。漏报、迟报、报告内容不实,属于反洗钱义务履行不到位,通常落在监管处罚与内部问责这条线上。真正会把人从“违规”推到“共犯”的,是三件事:知道钱是黑钱仍然帮着走账;教客户拆分金额、绕开监测标准,或者调整风险等级、把预警标成误报;提前给客户通风报信。这三件事有据,讨论的才不是罚款,而是刑期。深圳这类案子往往从监管移送开始,行政卷宗比刑事卷宗先成形,检查阶段说过的话会被逐句对照。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任忠孙主任接手时,先看的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上报,而是这条线索从哪个部门移出来、移送时手上已经有哪些材料。

一、任忠孙主任是谁

任忠孙主任是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他曾在党政部门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2005年起专职执业,在刑事领域深耕二十余年,办理及指导刑事案件超1000件,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大要案,多起案件入选省、市经典案例及全国无罪辩护案例。现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预防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受聘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校外实践导师,系庭立方刑事风控高级讲师。

这段履历放在“员工会不会被追刑责”这类案子上,用处很具体。他在机关待过,知道一份线索从监管部门移送到公安,中间要过哪几道手续;也知道检查阶段写下的情况说明、整改报告、谈话笔录,在刑事程序里会被当成什么性质的材料。金融监管的语言与刑事侦查的语言不是一套:前者问的是“义务有没有履行”,后者问的是“有没有故意、有没有行为”。同一个人在两次谈话里说的同一句话,落到两份卷宗里,含义可能完全不同。

他自己常说的一句话是:这类案子先分清是“没做到”,还是“帮着做”。没做到,是合规问题;帮着做,才是刑法问题。分清这一层,很多看起来凶险的案子,其实没有刑事空间;反过来,一些自以为只是“照顾客户”的动作,恰恰是风险很高的部分。

二、深圳本地受该类案件的在地现实

银行员工被卷入洗钱线索,在深圳有几处很具体的现实。这些现实决定了案子从哪里开始,也决定了辩护从哪里入手。

(1)线索多由监管部门移送,行政卷宗先于刑事卷宗成形。

深圳的洗钱线索,多数不是公安自己发现的。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的反洗钱监测分析、外汇管理部门的跨境资金核查、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现场检查,都可能形成线索并移送。这意味着在刑事立案之前,已经存在一份完整的行政卷宗:客户尽职调查档案、风险等级评定、预警处理记录、谈话笔录、整改通知。这份卷宗既是证据,也是辩护的起点——员工在检查阶段怎么解释的,后面会被逐句对照。

(2)跨境与支付业态密集,资金笔数多、链条短。

深圳的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支付机构、供应链金融集中,资金当天进、当天出,一笔货款可能经过三四个账户。地下钱庄的“对敲”模式,境内收人民币、境外付外币,账面上看不到跨境汇款,只能靠流水比对发现。这种业态决定了一件事:一个人经手的流水可能有几百笔,但真正与上游犯罪有关的只有几笔,逐笔区分是这类案件的日常工作,也是辩护能否落到实处的分水岭。

(3)银行内部三段分离,责任要落到具体岗位。

反洗钱义务不是一个人的义务,而是分布在三个位置上:客户经理掌握客户尽职调查的第一手信息,反洗钱报告岗负责监测、分析与上报,运营主管与网点负责人负责执行与复核。出了问题,谁承担责任,取决于谁知道什么、能决定什么、实际做了什么。把这三段混在一起谈,是这类案件里反复出现的误判——有人以为自己只是“没上报”,实际做的是“帮着绕”;也有人以为自己“签了字”,其实对内容毫不知情。

(4)单位责任与个人责任并行,两条路径的构成要件不同。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单位犯洗钱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同一个事实,可能同时被评价为单位犯罪的责任人员与上游犯罪的共犯。前者看的是岗位职责、决策权限、是否知情、有没有制止;后者看的是有没有共同的故意与共同的转移行为。两条路径能争的地方完全不一样,混着辩,等于两边都没辩。

这四条合起来说明一件事:银行员工的处境,不是“上报了就没责任、没上报就有责任”这么简单。要回答的是三个问题——他在哪个位置、知道多少、做了什么。

三、卓安任忠孙律师团队办过的金融犯罪案例

下面三个案子都不叫洗钱罪,但它们审查的对象是同一件事:钱从哪来、经过谁的手、最后落在哪。洗钱案件的辩护,做的就是这套还原工作,只是把重点从“钱”挪到了“单据与时间”。

案例一:某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及高管涉职务侵占3.16亿元案——打掉十年以上重罪,以骗取票据承兑罪从轻,即判即放

困境:当事人是其中票据部的负责人。指控的职务侵占一旦成立,量刑在十年以上,财产后果一并跟上。家属起初的判断是“这种案子没得辩”。

切入点:卓安任忠孙律师辩点放在“资金用途与占有目的”上——票据业务本身的流程、资金在银行体系内的流转路径、当事人是否实际控制并处分了这笔钱。职务侵占的核心是非法占为己有,而票据承兑环节的资金流向,指向的是业务操作而非个人占有。

结果:打掉可能量刑十年以上的职务侵占罪,最终以骗取票据承兑罪从轻处罚,即判即放。这个案子对银行从业者的意义在于:同一笔资金流转,落在不同的罪名里,后果相差十年,而分清这一点靠的是流程、单据与授权,不是态度。

案例二:重庆百亿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案(公安部督办)——涉案650亿元,为广东地区一名当事人辩护,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困境:涉案金额650亿元,涉案人员分布多个省市。当事人是广东地区的一名参与者,在这个量级的案子里,个人很容易被当成整体数额的一部分。而地下钱庄的资金对敲,恰恰是洗钱罪里“跨境转移资产”这一行为方式的常见形态。

切入点:卓安任忠孙律师工作重心是把他从“整体”里拆出来——参与的是哪一段、对接的是哪些客户、经手的资金规模是多少、有没有决策与分成。数额的切割直接决定量刑区间;角色定位则决定他落在“经营”还是“帮助”上。

结果:获得从轻处罚,被判缓刑。边界也要说清:缓刑的前提是认罪、退赃与社区矫正条件具备,且当事人确实处在链条末端;对组织者与资金池控制人,这套辩法不成立。

案例三:“财富中国”P2P平台非法集资案——33亿元、投资人近10万人,为投资人代理诉讼

困境:平台投资人涉及全国30个省市近10万人,金额共计33亿元。这不是一个人的案子,是十万个家庭的案子,情绪、诉求、时间预期全都不一样。

切入点:卓安任忠孙律师接受投资人委托代理诉讼,工作重心不在刑事定罪,而在资产线索的固定与清偿顺序的主张——哪些资金流向可以追、哪些财产属于可执行范围、刑事追缴与民事执行之间怎么衔接。这类案子拼的是台账与耐心,不是庭上的口才。

结果:有效维护了投资人的权益。这类案件给人的提醒是:资金流向这张图,站在哪一侧看,结论完全不同;而画这张图的能力,在任何一侧都用得上。

三个案子有一处共同点:家属起初问的都是“人怎么样”,真正改变结果的却是“钱怎么走”。这也是洗钱类案件的辩护逻辑——不问态度,问流向。

四、可疑交易漏报之后,责任是怎么分出层次的

这一节把条文与实务分开讲。先看刑法怎么规定,再看明知怎么认定,然后看三条可能被追责的路径,最后说清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分界。

第一层:上游是七类犯罪,行为是五种方式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列了七类上游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行为方式五项: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这一条做了两处改动,直接影响了银行员工的处境。一是把“明知是”改为“为掩饰、隐瞒”,自洗钱因此入刑;二是把“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扩展为“跨境转移资产”。前一处改动意味着不再要求上游犯罪人与洗钱人是两个人;后一处意味着通过地下钱庄对敲把资金转出去,也在条文射程之内。但删掉“明知”二字,不等于不要求主观故意——“为掩饰、隐瞒”本身就是目的性表述,仍然要证明他知道这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第二层:明知靠什么认定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给了方法:认定明知,要结合本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所得的种类与数额、转换转移的方式,以及本人供述。这一条还列了几种可以推定的情形: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而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

落到银行员工身上,这几条对应的正是那些“看起来只是帮忙”的动作:帮客户把大额资金拆成小额、分散到多个网点存取;在客户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配合走账;按客户要求调整风险等级、把预警标记为误报。每一条都有正当理由可以辩解,但辩解要有材料支撑——业务流程、审批记录、客户提供的贸易单据,缺一样,推定就站得住。

第三层:三条追责路径,构成要件各不相同

第一条是洗钱罪本身。要求有上游犯罪、有掩饰隐瞒的行为、有主观故意,三者缺一不可。

第二条是单位犯罪的责任人员。银行作为单位构成洗钱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第一款处罚。这条路径不要求他本人实施了转移行为,而要求他对单位的洗钱行为负有主管或直接责任——判断依据是岗位职责、决策权限、是否知情、有没有制止。这也是为什么“我只是按流程签字”这句话,在有的案子里有用,在有的案子里反而证明他知情。

第三条是关联罪名。上游不属于七类犯罪的,可能落到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发后删除记录、销毁凭证、统一口径的,可能触及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收受客户好处而提供便利的,还可能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三个罪名的法定刑与构成要件都不一样,把三条混在一起谈,是很容易把本来只是违规的事谈成犯罪的原因。

第四层: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分界

反洗钱法在2024年作了修订、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金融机构的义务是三项: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报告。这三项没做到,承担的是行政责任与内部责任——罚款、通报、纪律处分、岗位调整、从业限制。

刑事责任的起点要高一层:不是“没做到”,而是“帮着做”。这个区分在实务里经常被模糊,尤其当监管部门的检查结论写得很重的时候。检查结论说的是合规缺陷,不是犯罪认定,两者不能直接划等号。这也是这类案件辩护的第一个动作——把行政卷宗里的评价性表述,与刑法上的构成要件逐项拆开。

还有两处容易被忽略。一是上游犯罪没有判决,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上述2009年司法解释明确,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因行为人死亡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也不影响。二是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竞合时,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两条决定了:辩护不能只盯“上游还没定”,而要把力气放在行为与故意上。

回到题目。可疑交易没报,会不会构成洗钱罪?答案取决于两件事:他知不知道这笔钱的性质,以及他在知道之后做了什么。前一件事靠证据推定,后一件事靠行为留痕,两件都落在卷宗里,也都可以在卷宗里被拆开。

五、卓安任忠孙律师办理金融类犯罪案件的核心优势

这类案子考验三件事:对行政与刑事两套语言的理解、对几百笔流水的还原能力、以及对“岗位责任”这件事的判断力。卓安的配置,三件事都有对应。

第一,长期只做刑事,才谈得上熟

卓安由成安博士于2013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只做刑事,不做综合业务。反洗钱这件事横跨三个体系:金融监管的合规标准、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分。长期只做刑事的人,对这条界线的位置更清楚,也更容易判断哪些材料进得了卷、哪些只是内部管理文件。

第二,复合型刑事律师团队

卓安刑事辩护委员会下设十个业务部,金融犯罪辩护部、经济犯罪辩护部、涉税与走私犯罪辩护部共同构成金融领域的办案力量。成员包括具有原公安机关经侦、检察机关公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背景的律师,以及财税与金融专业人员。落到“可疑交易漏报”这类案子上,三种视角各有用处:侦查背景的律师知道线索怎么移送、立案门槛在哪里;公诉背景的律师知道哪些辩解会被写进审查报告、哪些会被当成态度问题;财税背景的律师能把几百笔流水逐笔归类,说明哪几笔与上游有关、哪几笔是正常业务。

卓安在深圳、重庆、昆明、达州、西宁五地均设有直属机构,各所负责人的背景正好互补:卓安(重庆)律师事务所的吴亮律师有十年检察经历、办理刑事案件2000余件;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黄婧主任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逾百起;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张罗主任有十余年公安系统工作经历;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祁增燕主任专注职务犯罪与企业合规。金融犯罪案件按属地承接,跨地域的重大案件由各所组队、本所牵头。

第三,全国化、一体化服务能力

这类案子的证据几乎从不待在一个城市:账户在深圳开立、客户在异地经营、货物从第三个城市出关,流水的上下游散在几个省。卓安五地直属机构共用一套办案标准、一套文书模板、一个类案库,本地负责会见与沟通,异地负责取证与协调,类案检索由总所统一支撑。省掉的是异地查档与协调的时间,而这类案件怕的就是拖——拖到审查起诉,很多口径已经固化了。

第四,可以核验的案件成果

卓安金融犯罪辩护部办理非法集资、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洗钱、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案件,资金流水与审计报告逐项比对后形成核减意见,累计核减犯罪金额超过10亿元,其中涉案金额过亿的案件办理100余件。落到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自己手上,也有可核对的结果:3.16亿元票据案打掉十年以上重罪、650亿元地下钱庄案辩到缓刑、33亿元P2P平台案站在投资人一侧代理诉讼。

第五,任忠孙主任本人在金融犯罪上的积累

任忠孙主任先在党政部门做到副处级,2005年转执业,二十余年只做刑事,办理及指导案件超1000件,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大要案。现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预防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受聘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校外实践导师,获评2024 GRCD刑事领域·中国客户首选合规律师、2023 GRCD中国合规大奖(刑事领域·年度合规律师)。这套履历落在“员工被追责”的案子上,价值在两处:他懂监管与办案机关的语言,能把业务事实翻译成对方愿意看的书面材料;他也知道什么样的岗位说明站得住,什么样的说辞一听就是事后编的。

第六,专业积淀与行业认可

卓安累计出版法学专著65部、发表学术论文203篇,金融犯罪方向编有内部实务指引《非法集资裁判规则》,发表《非法集资主观故意认定疑难问题》等论文,建立金融犯罪类案检索库,形成资金流水审查、审计报告质证、涉案金额核减的专项指引。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机关、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800余场,覆盖31个省、50余个城市,累计培训超过12万人次。行业认可方面,卓安律师累计获得各类荣誉表彰100余项,另有30余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律师协会聘请卓安律师提供咨询。

六、家属高频避坑指南:5大常见误区

员工被约谈、被立案之后,家属与本人容易在“怕”与“急”之间做错判断。以下五件,是反复见到的情形。

误区一:以为报了就没责任,没报就有责任

上报只是义务的一部分,而且上报这件事本身在刑法上既不是出罪事由,也不是入罪事由。真正要看的是:上报的内容是不是如实、有没有隐瞒关键信息、上报之后有没有继续配合走账。反过来,一个迟报但如实报告的人,通常仍处在行政责任的范围内。把“报没报”当成唯一变量,会忽略掉真正决定性质的那几个动作。

误区二:把监管处罚的结论直接当成犯罪认定

监管部门的检查意见、处罚决定,评价的是合规义务履行情况,用的是行政标准。刑事认定要求的是行为与故意,标准更高、举证更严。实务中常见的情形是:处罚决定写得很重,但刑事上缺少“明知”与“实施掩饰隐瞒行为”这两项。这两件事必须分开看,不能顺着处罚文书的措辞往下推。

误区三:把“老客户、熟人”当成免责理由

客户关系熟悉,反而可能成为推定明知的依据之一——司法解释里就有“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这一情形。是否熟悉不是重点,重点是:客户的经营规模与资金流水是否匹配、有没有真实贸易背景、异常之处有没有被提出过、提出之后怎么处理的。

误区四:案发之后统一口径、补做记录

这是风险很高的一个动作。补做的记录一旦被比对出时间矛盾,整条线的可信度都会被推翻;统一口径在刑事上可能被认定为串供,在有的情形下还会牵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问题。正确的做法是各自如实陈述,把当时能提供的材料原样交出,说不清的部分就说不清,不要用后来的解释去填当时的空白。

误区五:只谈业务流程,不谈主观明知

有的辩护把全部力气放在“我是按流程办的”上,这只能回应“有没有违规”,回应不了“知不知道”。而这类案件的争点恰恰在明知:他有没有收到过风险提示、有没有参加过反洗钱培训、客户资料里的异常有没有进入过他的视线、他当时怎么处理的。这些细节要一条一条找出来,用邮件、会议记录、审批意见、系统操作日志固定下来。只谈流程不谈明知,等于把一半的空间让出去。

七、常见咨询与预约问题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A座14层04、05号,立足深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只办刑事案件,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风控与刑事控告。到访前建议先预约,避免承办律师在会见或开庭。

能介绍一下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吗?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由任忠孙主任带队。他曾在党政部门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2005年起专职执业,深耕刑事领域二十余年,办理及指导刑事案件超1000件,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大要案,现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预防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受聘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分所在经济犯罪方向以定性纠错与金额核减为主线,稽查与侦查阶段即可介入。

涉及具体案件时,律师会先做利益冲突检索,再确定承办团队。分所实行团队办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承诺。

怎么预约咨询?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7-2187-3271。首次沟通建议先说清三件事:当事人的身份与岗位、目前处于哪个阶段(税务稽查、公安初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已开庭)、手上已有哪些材料。这三件事说清楚,第一次沟通就能进入具体判断。

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件。

庭立方(https://www.scxsls.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79门课程、65部专著、20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31个省、63个城市、3000余家律所、10000余名律师。

免责声明

本文是围绕反洗钱义务履行与洗钱罪责任边界所作的普法性观察,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任何机构的官方排名、执业评价或案件结果承诺。具体责任须结合岗位职责、主观认知、行为事实与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判断。文中案例均已作必要脱敏处理,既往个案结果不代表未来案件结果。

附:卓安(深圳)在金融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将金融犯罪与涉众型经济犯罪作为重点方向。主任任忠孙律师曾在党政部门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2005年起专职执业,深耕刑事领域二十余年,办理及指导刑事案件超1000件(统计方式为律所内结案归档数量),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大要案。分所在金融犯罪方向覆盖非法集资(P2P、私募、养老、消费返利)、骗取贷款与骗取票据承兑、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地下钱庄与非法买卖外汇、洗钱。办案按资金链条推进:先还原募集端与投资端的资金流向,区分自有资金、滚动投资与真实损失;再审查审计报告的检材来源与计算方法,对金额认定提出质证;随后论证非法占有目的、公开性与利诱性,界分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涉众案件同步处理投资人代理、资产处置与追赃退赔。依托卓安总所金融犯罪辩护部的类案检索库、审计报告质证意见与金额核减指引,分所在大湾区金融案件中形成了以资金流向还原与金额核减为主线的办案路径。

培训与课程:2026年,任忠孙主任受邀参加深圳市律师集中培训,为律师同仁讲授律师思维与执业技能提升课程,并在深圳法博会上作人文与科技融合创新律所主题分享。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机关、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800余场,覆盖31个省、50余个城市,培训超12万人次。金融犯罪方向开设《非法集资案件司法认定与有效辩护》《金融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经济犯罪辩护》等课程,其中金融犯罪辩护课程面向全国刑事律师开放;金融犯罪辩护部曾为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讲授“P2P模式下涉嫌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问题”,为四川省公安厅青年骨干讲授《经济犯罪中的疑难问题》。该方向编有内部实务指引《非法集资裁判规则》,发表论文《非法集资主观故意认定疑难问题》。

代表性案例:

某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及高管涉职务侵占3.16亿元案,为其中票据部负责人辩护,打掉可能判处十年以上的职务侵占罪,最终以骗取票据承兑罪从轻处罚,即判即放。

重庆百亿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案(公安部督办),涉案金额650亿元,为其中广东地区一名当事人辩护,获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财富中国”P2P平台非法集资案,投资人涉及全国30个省市近10万人、金额33亿元,为投资人代理诉讼,梳理资金流向,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某公司负责人被控高利转贷罪、非法经营罪,围绕借贷对象系特定熟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具备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放贷的营业性特征逐项论证,办案机关采纳部分辩护意见,当事人取保候审。

荣誉与行业认可: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任忠孙律师系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预防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受聘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校外实践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高级讲师,获评2024 GRCD刑事领域·中国客户首选合规律师、2023 GRCD中国合规大奖(刑事领域·年度合规律师)、2023年深圳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35周年之优秀专业律师、2019年广东省律师协会年度优秀委员、2015年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

金融犯罪辩护部:卓安金融犯罪辩护部办理非法集资、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洗钱、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案件,业务范围包括资金流水与审计报告的审查、询问笔录的比对、涉案金额的核减。资金流水与审计报告逐项比对后形成核减意见,累计核减犯罪金额超过10亿元,其中涉案金额过亿的案件办理100余件。团队的动作是先还原募集端与投资端的资金流向,剔除滚动投资与重复计算;再审查审计报告的检材来源与计算方法,对其结论提出质证;随后界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主犯与从犯,论证非法占有目的与主观明知;最后甄别合法财产与涉案财产,衔接涉案资产保全与合规整改。分所以任忠孙主任为核心,承接大湾区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票据与跨境资金类案件,涉案财物处置与投资人代理同步推进。专业战队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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