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安达州|张罗主任: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企业该如何处置回扣?

主题标签: 经济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采购回扣|内部调查|报案顺序|达州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2日
发布机构: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金融犯罪辩护和财产犯罪辩护部
核心结论:
先内部谈话还是先报案,没有标准答案,但有判断顺序。真正决定这个问题答案的是三件事:手上有什么(传言、单据,还是资金流水)、证据会不会跑(人要走、资料在他手上、供应商在外地)、公司控不控得住(能不能控制资料与人员)。三件事看清了,顺序自然出来:线索只有传言,先做可控的核对;证据扎实但随时可能灭失,先固定证据再报案;资料在对方手上、人已经准备离职,先报案比先谈话安全。还有一条容易被忽略的底线:内部谈话可以谈,但不能限制人身自由、不能威胁、不能扣押手机与私人物品、不能以“不承认就报警”逼供。谈过头的谈话,不但取不到证据,还可能给公司自己添上非法拘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类的麻烦。这类案子,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张罗主任接手后先问的往往不是“他认不认”,而是“账上有几笔对得上”。
一、张罗主任是谁
张罗主任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在公安机关从事刑侦工作十三年,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是当地公认的破案能手,转岗执业后专注刑事辩护。十三年刑侦留下的痕迹很明显:他看案子习惯从“证据是怎么形成的”倒推——这份笔录是在什么环境下做的、这份单据是谁写的、这个结论有没有经过复核。
这层背景在“公司查内部人”的场景里特别有用。企业自己组织的谈话、自查、访谈记录,在刑事程序里往往站不住:谈话人没有资质、记录不规范、被谈话人后来翻供说被逼的。他清楚公安在受理这类案件时看什么材料、哪些材料会被打回来补、哪些材料一旦形成就再难更改。所以他给企业的建议通常很朴素:先把能形成书面、能经得起复核的材料做出来,再谈要不要报案。
他常跟企业主说的一句话是:内部的账先做平,外面的路才走得通。意思很直接——连自己公司损失了多少钱、损失在哪几笔上都说不清,报上去也立不了案。
二、达州本地受该类案件的在地现实
采购回扣在达州这样的地级市,有它自己的形状。和一线城市比,这类事情更依赖人情关系,也更依赖熟人之间的默契。
(1)采购圈子小,供应商与采购员长期绑定。
达州的建筑、能源、商贸、农产品加工企业,采购往往集中在少数几家供应商,采购员与对方的业务员、老板认识多年。回扣通常不叫回扣,叫“返点”“服务费”“年度奖励”,甚至通过抬高单价、虚增数量来实现。这种长期关系有两个后果:一是金额累计起来往往不小;二是证据散落在多年、多家、多笔交易里,不集中。
(2)企业规模不大,采购与财务常常一人兼。
很多企业没有独立的采购部门,老板信得过的一个人既谈价、又下单、又对账。制度薄弱意味着两件事:一是回扣难以从流程上发现,往往靠供应商之间闹矛盾才暴露;二是暴露之后,公司自己账目不全,说不清损失的具体数额。
(3)报案要材料,材料不齐难立案。
达州公安对涉企经济案件立案审慎,要求报案材料能说明基本事实:谁、在什么时间、经手哪几笔采购、收了多少、为对方谋取了什么利益。只有一份内部调查报告或者几段聊天记录,通常不够。这也是很多企业“报了没下文”的原因——不是不受理,是材料不足以立案。
(4)人情社会,消息走得快。
内部一谈话,消息往往当天就传到供应商那边,接着是串供、补签合同、退还部分款项、员工主动离职。达州这类地方,同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捂不住消息。所以谈话这件事要么不谈,要谈就要一次谈到位、谈完就固定。
这四条合起来说明:这类案件拼的不是谁嗓门大,而是谁手上的材料成体系。材料在,路径就多;材料不在,报案与谈话都只是表态。
三、张罗律师团队办过的经济犯罪案例
内部调查与报案这件事,最终要落到两个结果上:损失能不能追回,责任人能不能被追究。下面五个案子,分别落在这两条线上。
案例一:余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四轮法律意见,不起诉
困境:当事人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供应商财物,为对方谋取利益。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时,家属的预期是“认了争取少判”。
切入点:卓安张罗律师没有急于谈量刑,而是在审查起诉阶段连续提交四轮法律意见,把三件事逐一拆开:收受的财物中哪些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哪些缺乏“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价关系、涉案数额如何核减。同时推动退赃,把退赔情节做实。
结果: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个案子对企业一方也有参照意义:同一批事实,换个角度看,可能只是商业往来,也可能是犯罪,区别在于有没有对价、有没有谋利。
案例二:L某某合同诈骗案——四千余万,公安机关撤案
困境:涉案金额四千余万元,指控的逻辑是“以融资租赁为名骗取资金”。这类案件一旦成立,量刑起点很高。
切入点:卓安张罗律师把辩点放在“融资租赁的形式属民事范畴”与“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上——租赁物是否真实存在、租金支付情况如何、资金用于何处、当事人在违约之后做了什么。融资租赁的商业模式本身带有融资属性,不能因为后期还不上就倒推一开始就想骗。
结果: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这个案子的启示是: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的分界,往往在“当时的经营基础”和“事后的态度”上,而不在结果。
案例三:Z某某逃税案——不是纳税主体,撤案
困境:当事人被以逃税立案,指控其经营的公司长期少缴税款。
切入点:卓安张罗律师从纳税主体入手——公司采用挂靠经营,实际纳税义务人是被挂靠公司,当事人既不是法定代表人也不是财务负责人,申报义务不在他手上。主体不成立,后面的数额、故意都无需再谈。
结果: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责任主体的核对,看起来是技术活,实际是这类案件里省力的一步。
案例四:刘某某诈骗案——补贴17万,判三缓四
困境:企业亏损背景下,以虚构家电交易的方式申领国家补贴17万余元。指控诈骗,数额与情节都不轻。
切入点:卓安张罗律师围绕单位行为与自然人共同犯罪的界限、数额归责范围展开——决策是谁做的、钱进了谁的账、当事人实际分得多少;同时推动全额退赔。
结果: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单位决策、个人执行的结构,在量刑上有实际意义。
案例五:郑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十二年,二审改判七年半
困境: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家属几乎放弃。
切入点:卓安张罗律师在二审阶段重新梳理事实与证据,围绕行为性质、数额认定与情节展开辩护,指出一审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上的问题。
结果:二审改判七年半,刑期减少四年半。这个案子放在本篇里,是因为它反过来印证了一件事:威胁、胁迫取得的钱财,法律评价会很重——这也是内部谈话不能越界的原因。
四、先谈话还是先报案:三个判断,一条顺序
这一节不讲抽象原则,只讲怎么判断、按什么顺序做。
判断一:手上有什么
线索分三层。第一层是传言——有人说某某拿了回扣,没有任何书面材料;第二层是间接材料——单价比市场高、供应商换了、验收数量对不上;第三层是直接材料——回款流水、聊天记录、供应商的书面确认、录音。处在第一层,先做可控核对,不要惊动对方;处在第二层,先补证据,把间接材料连成链;处在第三层,才谈得上报案。很多企业跳过前两层直接报案,结果材料不足,既没立案,又打草惊蛇。
判断二:证据会不会跑
三个风险点:人会不会走(提出离职、请假失联)、资料在谁手上(采购合同、报价单、供应商联系人是不是都在他那里)、供应商配不配合(外地供应商往往不愿介入)。任何一个风险点很高,就应当把“固定证据”提到“谈话”之前——先把合同、订单、验收单、付款记录、往来邮件复制归档,再考虑接触当事人。
判断三:公司控不控得住
控得住是指:能决定谁进哪个系统、能调取哪些单据、能让相关人员配合说明。控不住的时候,谈话只是给对方报信。这里的“控”不包括限制人身自由,那是另一回事,也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顺序:固定—核对—谈话—评估—决定路径
第一步固定:把与涉案采购有关的合同、订单、比价记录、验收单、入库单、付款凭证、发票、聊天记录、邮件,按供应商与时间归档,形成清单。第二步核对:把每一笔的单价与同期市场价、其他供应商报价做对比,算出可能高出的差额,这就是损失的初步数额。第三步谈话:在自愿、有记录、有见证的条件下进行,问事实不问态度。第四步评估:看材料够不够、对方态度如何、损失能否通过民事途径追回。第五步决定路径:刑事报案、民事追偿、内部处理,或者几者并行。
内部谈话的四条边界
第一,自愿。不能以“谈完才能走”“不谈就报警”作为条件,谈话开始前明确告知可以拒绝、可以离开、可以请律师。第二,场所与时长。在公司会议室、工作时间进行,不锁门、不收手机、不安排人守在门口,超过正常下班时间就应当结束。第三,记录。两人以上在场,一人主谈一人记录,谈完由被谈话人确认签字;拒绝签字的,如实注明。第四,内容。只问与事实有关的问题,不威胁、不辱骂、不承诺“交代了就不追究”——这类承诺没有效力,反而会被当作诱供。
报案的准备:五类材料
一是主体材料:公司的营业执照、被谈话人的劳动合同与岗位职责、授权文件。二是事实材料:涉案采购的合同、订单、比价、验收、付款全套。三是资金材料:供应商的回款流水、关联账户、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四是损失材料:单价对比表、差额计算说明。五是说明材料:一份按时间顺序写的事实经过,附证据目录与页码。五类齐了,报案才有可能进入实质审查。
三条路径,各有各的后果
刑事报案的优势是国家追诉、可以追缴赃款,劣势是周期长、举证责任在侦查机关、公司要配合大量工作,且一旦立案,公司内部管理问题也会被翻出来。民事追偿的优势是快、可以调解,劣势是很多回扣款难以证明属于公司损失、执行也难。内部处理(辞退、追偿、报案留作后手)的优势是可控,劣势是无法追缴、也可能被其他股东质疑管理层失职。实务中常见的是组合:先固定证据,再以民事或内部处理施压,谈不成再报案。
民事追偿与刑事报案,能不能一起走
可以,而且实务中常常是并行的,但有三处衔接要处理好。第一,损失不能重复主张:刑事程序里已经追缴或责令退赔的部分,民事上不能再要一遍,起诉时的金额要扣掉这部分。第二,协议要写清性质:员工退还的钱,是“退赔”还是“赔偿”,两者的法律效果不同,退赔对应的是违法所得,赔偿对应的是公司损失,写混了日后容易起争议。第三,节奏要顾着刑事:民事诉讼一旦启动,对方常会以“这属于民事纠纷”为由主张不应刑事立案,所以起诉的时间点与请求的表述都要有分寸。
更稳的做法是先固定证据,再以民事催收或者劳动仲裁施压,谈得成就民事了结、谈不成再转报案。两边同时推进也不是不行,前提是口径一致——不能在刑事里说“他骗取公司财物”,在民事里又说“这是正常业务结算的差额”,两套说法互相打脸,最后两边都不信。
报案之后,公司还要配合三件事
第一,指定一个对接人。侦查人员要调取什么材料、核对哪一笔账,都通过这个人对接,避免多头联系、口径不一。对接人要熟悉采购与财务的全流程,能当场说明某笔单据的来龙去脉,而不是只会说“我回去问问”。
第二,不干预证人。供应商、仓库管理员、司机、其他采购员都可能成为证人。报案之后公司不能安排他们“统一说法”,也不能以业务关系施压要求改变陈述。这类干预一旦被发现,原本清晰的案件会变成“公司与员工对立、证据不可信”的局面,损失追回的可能反而下降。
第三,维持经营。案子在办,业务不能停。采购流程该走的照走,但要把比价、审批、验收三个环节的经手人换开,让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同时掌握定价与验收。这既是防止同类问题再发生,也是向办案机关说明公司确有整改,而不是只想处理一个人。
四件不能做的事
第一,把员工关在会议室不让走,或者派人跟着——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第二,扣押手机、翻看私人聊天、检查随身物品——涉及隐私与个人信息。第三,以“不承认就送你去坐牢”施压,或者许诺“交代了就不追究”——前者接近威胁,后者没有效力。第四,让供应商出面“作证”并支付费用——证人一旦被收买,整个证据体系都会被打掉。
回到题目。先谈话还是先报案,本质上是一个证据与时间的取舍。有材料、时间紧,先报案;没材料、人可控,先核对再谈话;两头都不确定,先找律师把材料看一遍。怕的不是选错顺序,是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贸然行动,把本来可以追回的损失,变成一场说不清的纠纷。
五、张罗律师和卓安办理该类案件的核心优势
内部调查与报案,考验三件事:证据要经得起复核、程序要经得起挑刺、路径要选得准。卓安的配置,三件事都有对应。
第一,长期只做刑事,才谈得上熟
卓安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只做刑事,不做综合业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数额标准、与职务侵占的界分,以及企业内部调查材料的证据效力,都属于刑事领域里的细活。长期只做刑事的人,对这套规则的边界更清楚。
第二,复合型刑事律师团队
卓安刑事辩护委员会下设十个业务部,经济犯罪辩护部、职务犯罪辩护部、金融犯罪辩护部共同构成经济犯罪的办案力量。成员包括具有原公安机关经侦、检察机关公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背景的律师,以及财税与合规专业人员。落到内部调查这件事上,三方面各有分工:侦查背景的律师知道材料怎么做才立得住;公诉背景的律师知道哪些辩解会被采纳;财税背景的律师能把损失算清楚。
第三,全国化、一体化服务能力
卓安在成都设总所,在达州、深圳、重庆、昆明、西宁均设有直属机构,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余件。回扣类案件的供应商常在外地,取证、对账、沟通都要跨省跑。一体化办案省掉的是协调成本,而这类案件怕的正是消息走漏之后的时间差。
第四,可以核验的案件成果
卓安经济犯罪方向累计办理此类案件1000余件,其中涉案金额过亿的重大案件100余件;不起诉与无罪化处理90余件、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150余件、重罪降格80余件、二审重大改判与发回重审40余件;资金流水与账目逐项比对后形成核减意见,累计核减犯罪金额超过10亿元。落到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自己手上,也可以核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四轮法律意见后不起诉、四千余万合同诈骗案撤案、逃税案因主体不适格撤案、补贴诈骗案判三缓四、敲诈勒索案二审减少四年半。
第五,张罗主任本人在经济犯罪上的积累
张罗主任拥有十三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在公安系统任职期间被四川省公安厅、达州市公安局评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及破案能手,现任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这份背景落到“公司查内部人”的场景里,价值在两处:他知道一份材料在公安手里会被怎么读、缺什么会被退回补;他也知道取证的分寸在哪里,哪一步做过头会把公司自己拖进来。他带团队做的“37天黄金救援体系”,核心就是把侦查阶段该做的事排成时间表——这套方法用在企业自查上,同样成立。
第六,专业积淀与行业认可
卓安累计出版法学专著65部、发表学术论文203篇,经济犯罪方向编写《企业刑事风险防范指南》《经济犯罪证据审查手册》等实务指引,形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辩护技巧》《企业家经济犯罪刑事风险识别与防控》等课程。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机关、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800余场,覆盖31个省、50余个城市,累计培训超过12万人次。行业认可方面,卓安律师累计获得各类荣誉表彰100余项,另有30余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律师协会聘请卓安律师提供咨询。
六、企业高频避坑指南:5大常见误区
发现采购有问题之后,企业容易在“急”与“忍”之间做错判断。以下五件,是反复见到的情形。
误区一:先找人“聊聊”,看看能不能私了
私了在民事上可行,在刑事上不可行。公司可以就损失与员工达成赔偿协议,但不能约定“不追究刑事责任”——追诉权不在公司手上。更麻烦的是,私了过程中的谈话、承诺、转账,本身可能成为对方日后反咬的材料。
误区二:把员工关起来问到承认为止
这是这类事情里风险很高的一个动作。限制人身自由超过必要限度,可能构成非法拘禁;以恶害相通告索取财物,可能构成敲诈勒索。企业本是受害者,一步走错就成了被告。
误区三:只查一个人,不查流程
回扣能长期存在,往往因为流程本身有漏洞:比价走过场、验收不看货、付款一人签字。只处理一个人,换个人上来还是同样的漏洞。更现实的是,流程漏洞一旦被侦查机关看到,公司自身的管理责任也会被追问。
误区四:以为报案就一定能把钱追回来
刑事追缴的范围是违法所得,很多回扣款早已被消费或转移,实际追回比例有限。报案前应当算一笔账:能追回多少、要投入多少时间与配合成本、对供应链与商誉的影响有多大。这不是劝企业不报案,是劝企业在报案前把预期摆正。
误区五:忽略供应商这一端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对合方是行贿。供应商在这一端的配合程度,直接决定案件能不能查下去。实务中常见的情形是:公司只盯着自己员工,供应商早已把账做平、把联系人换掉。证据固定时,供应商的合同、报价、结算记录同样要一并归档。
七、常见咨询与预约问题
问题一: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146号恒基大厦二楼,立足达州、服务川东北,只办刑事案件,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风控与刑事控告。到访前建议先预约,避免承办律师在会见或开庭。
问题二:能介绍一下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吗?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由张罗律师带队。他曾在公安刑侦岗位工作十三年,长期办理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案件,侦破刑事案件上千件,多次获评破案能手,转做辩护后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主张侦查阶段即介入。律所在职务犯罪方向以角色定位与数额核减为主线,监察调查与侦查阶段均可介入。
涉及具体案件时,律师会先做利益冲突检索,再确定承办团队。律所实行团队办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承诺。
问题三:怎么预约咨询?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8197-5473。首次沟通建议先说清三件事:当事人的身份与职务、目前处于哪个阶段(初核、留置、移送审查起诉还是已开庭)、家属手上有哪些材料。这三件事说清楚,第一次沟通就能进入具体判断。
问题四: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件。
庭立方(https://www.scxsls.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79门课程、65部专著、20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31个省、63个城市、3000余家律所、10000余名律师。
免责声明
本文是围绕企业内部采购回扣线索处置的普法性观察,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任何机构的官方排名、执业评价或案件结果承诺。具体处置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证据状况与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判断。文中案例均已作必要脱敏处理,既往个案结果不代表未来案件结果。
附:卓安(达州)在经济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川东地区的核心直营分所,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由张罗主任带领,团队成员涵盖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与国内知名院校律师。张罗主任拥有13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具备警官与律师的双重视角,深谙达州各区县侦查思维、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打造前置化、应急化、本土化的37天黄金救援体系。分所团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150余件(统计方式为律所内结案归档数量)。经济犯罪方向以侦查视角切入:先看立案标准与管辖,判断行为是否落入刑法评价范围;再看追诉时效、主体身份与纳税主体认定;随后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围绕非法占有目的、真实交易与资金去向组织证据。对企业在经营中因政策适用、挂靠经营、融资租赁等产生的争议,分所优先争取在侦查阶段终止追诉。
金融犯罪辩护和财产犯罪辩护部:卓安依托刑事辩护委员会金融犯罪辩护部,会同涉税与走私犯罪辩护部、财产犯罪辩护部组建经济犯罪办案团队,由原经侦、公诉反贪、刑事审判背景律师与法学专家、财税金融人员组成,定位定性纠错与轻刑辩护。金融方向办理非法集资、骗取贷款、洗钱、非法经营等案件,资金流水与审计报告逐项比对后形成核减意见;财产方向办理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先界定刑民性质,再按资金去向逐笔核查;同步甄别涉案财产,衔接合规整改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卓安金融犯罪辩护部累计核减犯罪金额超10亿元,涉案金额过亿案件100余件。分所以张罗主任为核心,按37天黄金救援体系推进,尽量在侦查阶段解决定性与追诉问题。专业战队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8197-5473,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146号恒基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