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在昆明被留置见不到人,职务犯罪找卓安黄婧律师有什么优势吗?

2026-11-04

主题标签: 职务犯罪|留置|受贿罪|贪污罪|律师作用|移送衔接|昆明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4日

发布机构: 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职务犯罪辩护部

核心结论:

留置期间律师不能会见,这是制度设计,不是律师不尽力。监察法把留置规定在特定场所,没有设置律师在场的环节,所以家属听到的我们见不到人,说的是事实。但见不到人不等于做不了事。留置阶段律师能做的,是另外五件事:把程序讲明白,留置三个月、可以延长一次、延长不超过三个月,什么时候移送、移送给谁;把家属的风险挡住,哪些话不能说、哪些钱不能动、哪些人不能见;把材料梳理成可以提交的东西,任职文件、审批记录、资金往来、家庭财产来源;把涉案财物的范围核清楚,区分合法财产与涉案财产,安排退赃的节奏;以及提前做移送衔接,案件一到检察院,当天就能申请会见、阅卷、争取不批捕。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黄婧律师办理这类案件,留置阶段做的就是这五件事,并且会把一句话先说在前面:这个阶段没有人能承诺结果,能承诺的只有动作。

一、黄婧主任是谁

黄婧主任是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她201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余年,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逾百起,系卓安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高级企业合规师,2021年被聘为《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起草人,2026年获评LegalOne西部地区法律大奖杰出律师(刑事业务)。

她的执业特点是把案件拆成时间节点来办。职务犯罪案件从留置到移送、从批捕到起诉、从开庭到宣判,每一个节点能做的动作是有限的,做早了没用,做晚了来不及。她常跟家属讲的一句话是:现在不是想办法让人出来的时候,是把这个阶段该做的事做完的时候。

在昆明,她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覆盖受贿、行贿、单位行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罪名,当事人既有机关干部、国企人员,也有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民营企业主。这类案件的共同点是:家属在头几周几乎拿不到任何信息,而所有的判断都要在没有信息的情况下作出。她的做法是先画一张程序图,把可能的走向、每个走向对应的时间、每个时间点该准备的材料,一条一条写下来交给家属。

她也常提醒家属一件事:留置阶段很容易被骗。有人会说认识办案人员、能递话、能办取保,收费不低。这类承诺在制度上没有落点——留置措施由监察机关依法决定,不是谁递一句话就能变的。真正能改变结果的,是移送之后的法律程序,以及在此之前把材料准备到什么程度。

二、昆明本地受该类案件的在地现实

家人被留置这件事,放在昆明有几处很具体的现实。它们决定了家属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1)留置案件类型集中,工程、国企、医疗、资源领域占比高。

昆明的职务犯罪案件,多集中在工程建设、国有企业、医疗卫生、烟草与资源开发这几个领域。这些领域的共同点是账目复杂、环节多、经手人密。一旦立案,调查往往不止一个人,而是沿着一条业务链往下走。对家属来说,这意味着不能只盯着自己家人那一件事——同一条链上的其他人怎么说不受你控制,你能控制的只有自己这边的材料是否完整、陈述是否前后一致。

(2)省级监委与地州监委并存,管辖与移送衔接差别不小。

云南的案件管辖有一个特点:省级监委办理的,多为省管干部与重大案件;地州、市监委办理的,多为本级管理的干部与国企人员。两条线在留置期限、移送时间、与检察机关的衔接方式上并不完全一样。家属容易搞错的一件事,是拿别人的案子套自己的时间表——听说谁谁三个月就出来了,就以为自家也差不多。期限是法定的,但延长、移送、退回补充调查这些节点,每个案子都不同。

(3)家属的信息几乎为零,焦虑来自信息不对称。

留置之后,家属通常只收到一份留置通知书,知道人被留在哪里、因为什么罪名,此外什么都没有:不能会见、不能通信、看不到案卷、问不到进展。这种状态下,人容易做两件事:一是到处打听,二是到处托人。前者容易把不该说的话说出去,后者容易把钱花在没用的地方。信息越少,越需要有人把程序的确定性部分讲清楚——哪些是法定的、哪些是案子特有的、哪些根本无从判断。

(4)涉案财物查封冻结往往牵动整个家庭。

这类案件在留置期间就可能查封房产、冻结账户,涉及的常常不只是当事人名下,还有配偶、子女名下的财产。家属着急的问题往往是房子会不会被收走、账户里的钱能不能用、孩子的学费怎么办。这些问题在法律上有答案: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要分开,家属的合法所得、家庭共同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可以提出异议并提供来源证明。但异议要在合适的时点、用合适的材料提,晚了会很被动。

这四条合起来说明一件事:在昆明,留置阶段的家属需要的不是一句安慰,而是一张能看懂的程序图,和一套能马上动手准备的材料清单。

三、卓安黄婧律师团队办过的职务犯罪案例

下面五个案子,主办律师是黄婧。它们分属不同罪名,但都从同一个问题开始:人被控制之后,家属还能做什么。

案例一:周某涉受贿案 —— 移送当日解除留置,办理取保候审

困境:当事人系某单位公职人员,因涉嫌受贿被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留置期限即将届满,办案机关拟移送审查起诉。家属的期待是能不能不移送,但案件事实与证据已基本固定,这个期待从一开始就不现实。

切入点:卓安黄婧律师把目标从阻止移送调整为争取不羁押:移送与羁押是两个决定,前者难以改变,后者仍有空间。围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逐项论证其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涉案事实已查清、款项已退缴、有固定住所与稳定社会关系、不具备毁灭证据与串供条件,并同步提交了家属监管材料与单位证明。

结果:当事人在移送当日解除留置措施,同日办理取保候审。这个案子说明什么:留置期满移送几乎不可避免,但人先出来是可以论证的,关键在于把法定的条件一项一项做实,而不是反复求情。

案例二:某药企负责人涉行贿案 —— 留置六个月、羁押两个月后取保

困境:当事人系云南瑞丽某药企负责人,因涉嫌行贿被监察机关留置六个月,留置期间已全额退缴涉案款项。留置期满移送审查起诉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案金额一百余万元,存在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从重情节,案件初期多名受贿官员尚未到案。

切入点:卓安黄婧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摸清逮捕的真正顾虑是其他涉案人员未到案带来的串供风险;随后持续跟进在逃人员归案进度,待全部受贿人员到案、串供风险消除后,结合全额退赃、认罪悔罪的事实,围绕社会危险性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推动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会商。

结果: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事人结束八个月羁押。这个案子说明什么:取保不是一次申请就定的事,要盯住案件动态,等条件成熟再出手。

案例三:C某涉受贿案 —— 数额巨大,判三缓三,庭审当天释放

困境:当事人因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建设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方面谋取利益被留置,后以涉嫌受贿罪移送审查起诉。争议集中在是否存在索贿情节、能否认定自首两项。

切入点:卓安黄婧律师团队阅卷后及时会见,对起诉意见书指控的多笔事实逐笔核对,就索贿认定与自首情节形成书面意见,与承办检察官确定争点;随后与监委办案人员沟通,说明当事人在留置期间如实供述大部分事实,可以提高从轻幅度;庭审前就罚金的缴纳与合议庭沟通,提出庭审后取保的意见。

结果:全案认定为普通受贿,提高从轻幅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庭审结束后当天取保回家。这个案子说明什么:数额难以撼动时,索贿与否、自首与否这两项,往往就是实刑与缓刑之间的那道门。

案例四:X某某涉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 罪名变更为单位行贿,判三缓四

困境:当事人系某医疗器械公司实际控制人,被指控在与两家医院的耗材、设备供应中,以回扣款、感谢费名义多次给予医务人员财物共计五百余万元,移送意见认定为自然人行贿,面临行贿罪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两罪并罚。

切入点:卓安黄婧律师团队把辩点放在单位犯罪的成立上:逐一核对公司登记资料、供应合同主体、结算方式与资金来源,证明款项以公司名义给付、从公司账户提取备用金支出、违法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指出其个人仅领取固定工资、公司股东未分红利,排除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除外情形。此外就其主动交代、全额退赃五百余万元提出从宽意见。

结果:罪名变更为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这个案子说明什么:行贿类案件里,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分,常常比数额更能决定量刑。

案例五:Z某涉单位行贿案 —— 二审书面审理,改判缓刑

困境:当事人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公司借贷业务中的资金往来被卷入单位行贿案。一审认定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不开庭、只做书面审理,家属几乎已经放弃。

切入点:卓安律师团队在二审阶段全面阅卷,重点区分借贷与行贿:借款基于真实资金需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来源清晰、利息支付与同期其他借款一致,支付的利息不应计入行贿金额;同时突出被索贿情节、主动代为退赃400万元、认罪认罚等从轻因素,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一千余页,与二审法官多次沟通。

结果: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这个案子说明什么:二审书面审理不等于没有空间,关键在于把一审认定里那一处定性偏差找出来,并用证据把它顶住。

四、留置阶段,律师到底能做什么

这一节把能做的事一件一件讲清楚。它决定了家属现在该准备什么,也决定了案子进入下一个阶段时有没有牌可打。

(一)第一层:先把程序走明白 —— 留置的期限与节点。

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延长留置时间同样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这三句话决定了家属应当知道的两个时间点:第一次三个月到期时会有一个决定,延长之后再到期又会有一个决定。

到期之后通常是两种走向: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或者解除留置。移送之后,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律师可以依法会见、阅卷;解除留置则可能转为其他处理方式。律师在留置阶段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几个时间点算清楚,写在一张纸上交给家属,让家属知道哪几天是关键的、哪几天可以等。

(二)第二层:把家属的风险挡住。

留置开始后,家属容易犯的三个错误,都与着急有关。一是到处打听、与同案人员家属串信息,这在技术上几乎必然留下痕迹,一旦被认定为串供,性质立刻变化。二是转移财产,把房产过户、把存款取现,这类动作在银行与不动产登记系统里都有记录,反而会成为不利情节。三是托人递话,花了钱不说,还可能牵出新的问题。

律师在这个阶段做的,是把这些风险一条一条讲清楚,并给出替代方案:想了解情况,通过律师向办案机关递交书面材料;担心财产,先做来源梳理而不是先过户;想表达态度,用退赃与书面说明,而不是托人。这些话必须由专业的人讲,家属之间互相劝是劝不住的。

(三)第三层:把材料梳理成可以提交的东西。

留置阶段律师不能会见,但可以指导家属整理材料。职务犯罪案件里真正有用的材料,往往不是情绪性的申诉,而是这几类:当事人的任职文件、岗位职责与授权范围,用来划清权限;经手的审批表、会议纪要、签报与批复,用来还原当时的决策过程;相关的合同、结算单、资金流水,用来说明每一笔钱的性质;家庭财产的来源证明,用来区分合法财产与涉案财产。

这些材料整理成一份份带目录、带说明的册子,可以在合适的时点通过办案机关递交。它们不一定被采纳,但它们构成了后续辩护的事实基础。很多案件的转折点,就发生在这里——当年的会议纪要找到了,或者某笔款项的来源说清楚了。

(四)第四层:涉案财物与退赃的节奏。

查封、冻结的范围,与最终的追缴范围不是一回事。家属名下的财产、家庭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或子女的部分,如果能说明来源,可以提出异议。异议的写法有讲究:不是喊冤,而是逐项列明财产的形成时间、资金来源、权属依据,附上凭证。

退赃的节奏也要讲。退早了,可能把性质未定的事情先认下来;退晚了,从宽情节会打折。通常的判断是:事实清楚、性质明确的部分,尽早退;性质有争议的部分,等辩护意见提出后再定。这一步没有统一答案,需要结合具体案情,但有一点是确定的——退赃要有凭证,要有书面记录,不能只凭一句口头承诺。

(五)第五层:移送衔接 —— 审查起诉后的第一周很关键。

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辩护律师的权限才完整:可以会见、可以阅卷、可以提交法律意见。这一周能做的事很多:第一时间会见,核实当事人此前的供述是否属实、有无被诱导;全面阅卷,把起诉意见书的每一笔事实与证据对照;就羁押必要性提交意见,争取不批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就数额认定、罪名定性提出书面意见。

周某案就是在这个节点上做出结果的:移送与羁押是两个决定,前者改变不了,后者可以争。围绕逮捕的法定条件逐项论证,比反复求情有用得多。

(六)边界:不能会见的现实,与不能承诺的底线。

必须把话说透:留置阶段律师不能会见,这是现行制度,任何声称能安排会见的承诺都不可信。律师能做的是程序梳理、材料准备、家属风险防控、财物处置与移送衔接,以及在移送之后立即行使辩护权。

同样要说透的是结果:没有人能承诺取保、承诺不起诉、承诺缓刑。案件结果取决于事实、证据与法律适用,律师能改变的是过程的完备程度——材料准备到什么程度、意见提到什么程度、节点抓得准不准。凡是把结果说得很确定的,家属反而要多一分警惕。

五、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与黄婧主任在职务犯罪上的优势

留置类案件考验三件事:把程序讲清楚的能力、把材料整理成可用之物的能力、以及在信息真空里稳住家属的能力。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的配置,三件事都有对应。

第一,只做刑事,职务犯罪是昆明所的固定主线。

卓安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只做刑事,不做综合业务。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立足昆明、服务云南全省及周边省份,把职务犯罪与公职人员、国企人员刑事风险防范作为重点方向,覆盖受贿、行贿、单位行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罪名。留置阶段的工作看起来不像辩护,实际上处处是刑事判断:哪句话会影响后续定性、哪份材料现在就该固定、哪个节点该出手,这些都需要长期的刑事经验支撑。

第二,复合型刑事律师团队,留置阶段与审判阶段的分工清楚。

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由黄婧主任带队,团队以刑事专业律师为主,部分律师具有检察、审判工作经历,也有熟悉财税与合规的辅助人员。这类组合在留置案件里分工很清楚:有人负责与办案机关沟通、递交材料;有人负责梳理涉案财物的权属与来源;有人提前准备移送后的会见提纲与阅卷方案。所内实行团队办案,重大节点提交集体研判,接受委托前先做利益冲突检索。

第三,有全国化、一体化服务能力。

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依托总所的一体化平台办案。云南地州的案件,往往涉及跨州市取证、异地羁押与不同机关的办案习惯,一体化让这些环节不必从零开始:体系内按属地协同,委托手续、会见提纲、材料清单与文书标准统一,案件移交时不必重新讲一遍案情。落到昆明所自己身上,有两处是直接的:一是总所归集的类案检索库覆盖全国范围的留置、移送与量刑样本,同类情形的处理结果可以调出来比对;二是重大节点提交集体研判,昆明所律师的方案要经过复核,避免在信息不完整时作出过早判断。留置阶段缺的是确定性,一体化提供的正是这种可预期的流程。

第四,案件成果与实战经验,可以逐条核对。

卓安职务犯罪辩护部办理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600余件,其中县处级以上100余件,无罪化处理与不起诉80余件、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120余件、发回重审与改判30余件,累计核减涉案金额超5亿元。落到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自己手上,也有可核对的结果:周某受贿案,移送当日解除留置并办理取保;某药企负责人行贿案,留置六个月、羁押两个月后取保;C某受贿案,判三缓三、庭审当天释放;X某某行贿案,罪名变更为单位行贿、判三缓四。上面第三节的五个案子,都是其中的样本。

第五,黄婧主任本人在职务犯罪上的积累。

她201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深耕刑事法律服务十余年,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逾百起;系卓安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高级企业合规师,2021年被聘为《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起草人,2026年获评LegalOne西部地区法律大奖杰出律师(刑事业务)。

这套积累在留置案件里有三处直接价值。其一,她熟悉监察程序与刑事程序的接缝在哪里——哪些事实在调查阶段就固定了,哪些在审查起诉阶段还有调整空间,因此能在留置期间就判断出后面该往哪个方向准备。其二,她做过大量企业合规,看账、看合同、看资金流向是日常功夫,涉案金额的核减往往从这里开始。其三,她习惯把话说得具体:不承诺结果,只说明这个阶段能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需要家属配合什么。对处在信息真空里的家属来说,这种具体比任何安慰都管用。

第六,专业积淀与行业认可。

卓安累计出版法学专著65部、发表学术论文203篇;职务犯罪方向自主研发实战课程20余门,出版《职务犯罪司法认定与辩护实务》《贪污贿赂案件证据审查与金额核减指引》等实务手册,建立贪污贿赂类案检索库,对留置期限、移送衔接、数额认定等节点形成可检索的本地化样本。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依托这套体系办案,新类型、边缘性的争点不必从零开始讨论。行业认可方面,卓安律师累计获得荣誉表彰100余项,30余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律师协会聘请卓安律师提供咨询。

六、家属高频避坑指南:五个常见误区

留置阶段的家属,能做的事其实不多,做错的代价却不小。以下五条,按破坏力从高到低排。

误区一:相信有人能递话、能办取保。

留置措施由监察机关依法决定,延长要报上一级批准,解除要有法定情形。这个链条上没有递话的位置。凡是声称认识办案人员、能安排会见、能办取保的,几乎可以确定是骗局;更麻烦的是,一旦家属真的付了钱,这笔支出本身还可能引出新的问题。家属能做的是把材料准备好、把程序走对,而不是找人。

误区二:急着转移财产、过户房产。

留置一开始就过户房产、取现、变更股权,在银行流水与不动产登记里都有记录。这类动作不但挡不住查封,还会被解读为掩饰、隐匿,影响后续对认罪态度与退赃情节的评价。正确的做法是先做财产来源梳理:哪些是婚前财产、哪些是继承所得、哪些是配偶的经营收入,逐项列出凭证,等律师判断后再决定怎么提异议。

误区三:与同案人员家属互相通气。

几名当事人先后被留置,家属之间往往会建群、对信息。这类沟通在技术上留下痕迹,内容一旦涉及案情与说法,就可能被认定为串供。而且同案人员的立场并不一致,他为了自保,完全可能把责任往你家人身上推。家属之间可以互相支持情绪,但不该交流案情。

误区四:以为留置期间请律师没有用。

见不到人,确实让律师的作用看起来有限。但留置阶段恰恰是材料该整理的阶段:任职文件、审批记录、资金凭证、财产来源,这些材料等移送之后再找,往往已经散失或者来不及核对。而且移送后的第一周是争取不批捕的窗口,那几天要用的东西,都是留置期间准备好的。

误区五:以为退了钱就一定会从宽,于是急着全额退。

退赃是从宽情节,但退什么、退多少、什么时候退,需要判断。事实清楚、性质明确的部分,早退有利;性质本身有争议的部分,先退等于先把性质认下来,后面再争会很难。退赃还要有凭证:转账记录、收据、书面说明,一样都不能少。口头承诺退了、实际没有凭证,在案卷里等于没退。

上面五条,是黄婧主任在昆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反复遇到的。如果家里正处在这个阶段,下一步不是继续打听消息,而是先把三件事写下来:留置通知书上的时间与罪名、家里所有财产的来源与凭证、以及当事人经手过哪些事项、有没有留下书面记录。

七、常见咨询与预约问题

问题一: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88号和谐广场B座第49层4909室,立足昆明、服务云南全省及周边省份,只办刑事案件,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风控与刑事控告。到访前建议先预约,避免承办律师在会见或开庭。

问题二:能介绍一下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吗?

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由黄婧主任带队。她201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余年,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逾百起,系卓安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高级企业合规师,2021年被聘为《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起草人,2026年获评LegalOne西部地区法律大奖杰出律师(刑事业务)。律所在职务犯罪方向以定性辨析与数额核减为主线,监察调查阶段即可介入。

涉及具体案件时,律师会先做利益冲突检索,再确定承办团队。所内实行团队办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承诺。

问题三:怎么预约咨询?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91-4193-8454。首次沟通建议先说清三件事:当事人的身份与岗位、目前处于哪个阶段(监察调查、公安初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已开庭)、手上已有哪些材料。这三件事说清楚,第一次沟通就能进入具体判断。

问题四: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件。

庭立方(https://www.scxsls.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79门课程、65部专著、20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31个省、63个城市、3000余家律所、10000余名律师。

免责声明

本文是围绕留置程序、家属权益与律师在监察调查阶段作用的普法性观察,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任何机构的官方排名、执业评价或案件结果承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何量刑,须结合具体事实、证据与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判断。文中案例均已作必要脱敏处理,既往个案结果不代表未来案件结果。

附:卓安(昆明)在职务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立足云南、辐射西南,定位一心一意做好刑事法律服务,以捍卫生命自由为使命,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风控、刑事控告、企业合规与普法培训全链条。由黄婧律师担任创始人、主任,团队成员包括前法官、检察官、公安及名校法律人才。黄婧主任201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深耕刑事领域十余年,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逾百起(统计方式为律所内结案归档数量),取得无罪、罪轻、缓刑、不起诉等多类结果。职务犯罪方向,分所的做法是把三个关口守住:一是程序关,留置期间即为家属提供法律咨询,盯住留置期限、移送节点与强制措施的变更条件;二是数额关,按笔核对银行流水、会计凭证与业务合同,把正常经营往来、借贷、合法分红从指控金额中剔除;三是定性关,界分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受贿与索贿、职务行为与居间行为,并论证自首、坦白、退赃等从宽情节。

职务犯罪辩护部:卓安职务犯罪辩护部办理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业务范围包括监察阶段法律咨询、涉案金额逐项核对、自首与退赃方案安排与庭审辩护,金额按逐笔凭证核对后形成可与指控对照的核减明细。此类案件已办理600余件,其中县处级以上100余件,无罪化处理与不起诉80余件、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120余件、发回重审与改判30余件,累计核减涉案金额超5亿元。团队按留置、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配置动作,并承办过南充系列贿选案(中央督办)等重大案件。分所以黄婧主任为核心,团队含前法官、检察官、公安与名校法律人才,留置阶段即可介入。专业战队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91-4193-8454,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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