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达州收村民感谢费,被控受贿罪,能找卓安张罗律师吗?

2026-11-05

主题标签: 职务犯罪|受贿罪|感谢费|职务关联|事后受贿|基层干部|达州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5日

发布机构: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职务犯罪辩护部

核心结论:

村民自愿给的,不等于可以收。受贿罪看的是钱与职务之间有没有对价:你在补贴申报、资格审核、项目验收上有没有把关的职责,他给钱是不是因为你办了这件事,或者准备办这件事。是,就构成受贿;不是,可能只是人情往来,也可能构成违纪。事后给的钱同样算——事前请托、事中办事、事后感谢,三个阶段连起来就是对价,不因为给钱的时点靠后而改变性质。金额上,三万元是起点;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如果存在多次索要、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曾因贪污受贿受过处分、赃款用于非法活动、拒不交代去向等情形,同样可能被追刑责;不到这个数、又没有具体谋利事项的,多数落在纪律处分,但处分同样影响饭碗。还有一条常被忽略的出路:收下之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认定为受贿;被调查之后再退,只能算退赃。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张罗主任办理这类案件,先核的是三样东西:补贴的政策依据、你在其中的签字、钱是什么时候给的。

一、张罗主任是谁

张罗主任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在公安机关从事刑侦工作十三年,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是当地公认的破案能手,转岗执业后专注刑事辩护。十三年刑侦留下的痕迹很明显:他看案子习惯从证据是怎么形成的倒推——这份笔录是在什么环境下做的、这份单据是谁写的、这个结论有没有经过复核。

这层背景在基层干部的案件里特别有用。乡镇、村组的事情,书证往往不全:补贴名单是手写的,签字是代签的,钱是现金给的,证人之间沾亲带故。办案机关能把事实固定下来,靠的多是谈话与供述;而谈话怎么开始、笔录怎么问、哪些话写进去就改不回来,他比多数人清楚。所以当事人坐在他对面,听到的往往不是安慰,而是几个很实的问题:这笔补贴是谁报上去的、表上有没有你的签字、钱是哪一年给的、给的时候你还在不在那个岗位。

他常跟基层干部说的一句话是:不要急着解释自己没要,先把那件事的流程走一遍。因为要不要是主观的,流程是客观的;流程走通了,很多指控自己就站不住。

这些年他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既有乡镇与站所干部、村组负责人,也有国企人员与民营企业主。这类案子的共同点是:涉案金额不算大,但每一笔都牵着一户人家的生计、一个干部的前程,办得粗一点,代价就落到一个家庭上。

二、达州本地基层感谢费案件的现实情况

村民给感谢费这件事,放在达州这样的地方,有几处很具体的现实。它们决定了案子会往哪个方向走,也决定了辩护该从哪里切。

(1)惠农补贴名目多、链条长,乡镇是最后一道签字。

种粮补贴、危房改造、产业奖补、低保评定、临时救助、项目资金,每一项都要经过村组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资金打卡。乡镇干部卡在中间:既要核实情况,又要汇总上报,有的还要参与验收。这个位置决定了一件事——只要他在这条链上签过字、说过话,村民就会认为事是他办成的,感谢费也就会往他手上递。而办案机关看的,恰恰也是这个位置。

(2)熟人社会,钱往往不叫钱。

在达州的乡镇,直接的现金交易反而少见,常见的是过年过节的红包、家里办事的礼金、烟酒与土特产、帮忙跑腿的油钱,甚至是一头猪、几袋米。这些东西单笔金额不大,性质也模糊,但累计起来可能越线。麻烦在于,收的人当时多半没往受贿上想,等到被谈话,才发现这些零碎的往来已经被一笔一笔记了下来。

(3)村组账目薄弱,证据多靠口供与零星凭证。

不少村组的账目不规范:补贴名单手写、签字代签、款项现金发放、凭证事后补。这种状态下,事实的还原高度依赖口供,而口供又容易受谈话方式影响。对当事人来说,这既是风险也是空间——风险是别人怎么说你控制不了,空间是只要有一两样客观凭证(银行打卡记录、申报表原件、会议记录)能与口供对上,事实就可能往另一个方向走。

(4)监督下沉,巡察与专项整治往往先行。

这几年基层监督的力度在加大,惠农资金、集体三资、乡村振兴项目是重点,巡察、审计、专项治理常常先于刑事立案。很多案子不是村民举报,而是检查中发现某笔资金去向异常,顺着往下查。这意味着当事人往往在毫无准备的时候被找去谈话,第一次说的内容,就成了后面所有程序的起点。

这四条合起来说明一件事:在达州办这类案件,争的往往不是有没有收钱,而是这笔钱跟哪件事有关、那件事你有没有职权、钱是在事之前还是事之后给的。

三、卓安张罗律师团队办过的职务犯罪案例

下面五个案子,第一件由张罗主任带队办理,其余四件系卓安总所承办的同类案件,一并列出供对照。它们分属不同罪名,但都在回答同一个问题:一笔钱、一个签字,究竟能不能被认定为犯罪。

案例一:余某某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 审查起诉阶段四轮法律意见,不起诉

困境:当事人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供应商财物、为对方谋取利益。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时,家属的预期是认了争取少判,人已经被羁押了一段时间。

切入点:卓安张罗律师没有急于谈量刑,而是在审查起诉阶段连续提交四轮法律意见,把三件事逐一拆开:收受的财物中哪些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哪些缺乏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价关系、涉案数额如何核减。同时推动退赃,把退赔情节做实,让检察机关看到完整的处理方案。

结果: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个案子说明什么:同一批事实,换个角度看,可能只是商业往来,也可能是犯罪,区别在于有没有对价、有没有谋利。

案例二:Z某涉行贿案 —— 二审书面审理,改判缓刑

困境:Z某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公司借贷业务中的资金往来被卷入单位行贿案。一审认定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审如果维持,人就要进去;而二审多为书面审理,改判的空间通常被认为很小。

切入点:卓安律师团队在二审阶段全面查阅一审卷宗,把辩点落在两处:一是借贷与行贿的定性偏差——借款基于真实资金需求、用于生产经营、利息与同期其他借款一致,这部分利息不应计入行贿金额;二是从轻情节的挖掘——被索贿、主动代为退赃四百万元、认罪认罚、初犯。团队收集了千余页有利证据,与二审法官沟通十余次。

结果:二审法院采纳部分意见,认定坦白、认罪认罚、被索贿、主动代为退赃、缴纳罚金等情节成立,改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这个案子说明什么:书面审理不等于没有空间,关键在能不能把案卷里的偏差指出来。

案例三:Z某涉单位行贿、串通投标案 —— 两罪均获缓刑

困境: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感谢时任某局局长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上的帮助,以现金及签订虚假合同支付货款的方式送出四百万元,同时涉及项目招投标中的陪标行为,被以单位行贿罪、串通投标罪起诉。

切入点:卓安律师团队对单位行贿的定性不持异议,把力气放在社会危害与量刑情节上;对串通投标则从情节显著轻微入手,逐条论证:陪标目的是避免流标而非排挤他人、招标人自身存在违规在先、中标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并成为行业标杆、未损害招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利益。

结果: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两罪均判处缓刑。这个案子说明什么:定性争不动的时候,把情节一层层摆出来,同样能改变结果。

案例四:Y某涉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 31万元,不起诉

困境:Y某系深圳某传播公司总经理,为在招标、项目执行监管与合同结算中得到某汽车销售公司部门负责人帮助,以过节红包、借款名义给予对方31万元,被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移送审查起诉。

切入点:卓安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即赴检察院阅卷,把款项性质逐笔拆开:哪些是逢年过节的往来、哪些有借款形式与还款痕迹、哪些与具体项目的招标节点对不上;同时核对当事人到案方式,其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具备自动投案的基础。

结果: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个案子说明什么:行贿类案件里,款项性质与到案方式,是两个能撬动结果的地方。

案例五:S某涉滥用职权案 —— 一百余户违规落户,获缓刑

困境:S某在履职过程中未严格审核,致使一百余户不符合政策的人员违规落户,被指控滥用职权,破坏了户籍管理与商品房市场调控秩序。这类案件一旦认定,公职身份与职业生涯同时结束。

切入点:卓安律师团队经三轮阅卷后,向当事人详细反馈有利与不利情况,把辩点落在四层:办证时点早于房屋信息联网查询上线,客观上无法核验;办证需求与警力配置严重失衡,实践中普遍为形式审查;行为未造成可计算的经济损失与恶劣社会影响,反而促进了区域商品房交易;当事人在岗表现良好,符合宽严相济的政策导向。

结果:法院判处缓刑。这个案子说明什么:渎职类案件的辩护,往往不在否认行为,而在否认后果与责任程度。

四、村民主动给的钱,什么情况下算受贿

这一节把规则讲清楚。它决定了当事人在被谈话时该说什么,也决定了材料该往哪个方向整理。

(一)第一层:主体 —— 乡镇干部与村干部,身份不同、依据不同

乡镇干部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点没有争议。村干部的情况要复杂一些:村民委员会成员本身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写明,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代征代缴税款,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以及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这条解释在基层案件里用得很多。同样一笔钱,如果对应的是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的事项,可能构成受贿;如果对应的是村集体内部事务(比如承包地流转、村内工程),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两者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不一样。所以律师介入后要核的第一件事,是这笔钱对应的那件事,属于哪一类。

(二)第二层:职务关联 —— 你手上有没有他那件事

受贿罪的本质是权钱交易。按两高2016年《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实现三个阶段,只要进入其中一个阶段就够;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也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这句话把重心从办没办成,挪到了知不知道对方要什么。

落到乡镇,要核的是很具体的东西:那笔补贴是谁报的、表上有没有你的签字、验收你去没去、名单公示是谁贴的、村民找你的时候说了什么。如果这些环节你都不在,钱却到了你手上,就要解释它为什么来——是亲戚往来、是多年的交情、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反过来,如果每一个环节都有你,即便你坚持说自己没帮忙,对价关系也很难否认。

(三)第三层:事后感谢 —— 时点不改变定性,改变的是证明难度

很多当事人会说:事办完很久他才给的钱,我当时也没想要。这句话在法律上不构成免责。事前请托、事中办事、事后感谢,三个阶段连起来就是对价关系,实务中称为事后受贿。判断的关键不是钱什么时候给,而是给钱的人为什么给、收钱的人知不知道为什么给。

时点仍然有意义,意义在证明上。事情办完两三年、双方再无往来,突然给一笔钱,这个因果链就更难建立;如果给钱的时点紧跟在补贴到账、项目验收之后,链条就很清楚。所以这类案件的辩护,往往要把时间轴拉长,把双方多年的往来一并摆出来,看这笔钱在整条关系线上是孤例,还是有它自己的原因。

(四)第四层:数额 —— 三万元这条线,以及累计

三万元是数额较大的起点,二十万元进入数额巨大,三百万元进入数额特别巨大。多次收受未经处理的,累计计算——这一点对基层案件特别要紧,因为单笔往往只有几千块,攒几年就过线了。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如果存在多次索要、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曾因贪污受贿受过处分、赃款用于非法活动、拒不交代去向等情形,同样可能被追究刑责。

数额认定本身也有空间。烟酒、土特产按什么价折算,是市场价还是购买价;红包是人情往来还是涉案款;同一笔钱在不同证人嘴里金额不同,取哪一个。这些细节看着琐碎,落到三万元这条线上,就是罪与非罪。

(五)出路:及时退还、如实上交,以及说清楚

2007年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写得很清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但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这两句话的分量完全不同,分界就在及时与动机。

什么叫及时,实务中看的是知悉与处置之间的间隔:发现收错了、知道对方有请托,短时间内退还或者交单位,通常可以认定;隔了半年一年,或者等到风声紧了才退,就很难。上交要交到单位或者廉政账户,并且留凭证——交给对方本人、让别人转交、塞回红包不留痕迹,都不算完成。

还有一种情形是当时拒收、事后被硬塞。这种要留下痕迹:微信里的拒绝记录、让第三人退回的凭证、向组织报告的记录。没有痕迹的拒收,在证据上等于没有发生。

五、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与张罗主任在职务犯罪上的优势

基层职务犯罪案件考验三件事:把一件小事的时间轴还原出来的能力、把职务关联拆开的能力、以及在熟人社会里守住分寸的能力。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的配置,三件事都有对应。

第一,只做刑事,职务犯罪是达州所的固定主线。

卓安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只做刑事,不做综合业务。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立足川东,把职务犯罪与基层干部、公职人员刑事风险防范作为重点方向,覆盖受贿、行贿、单位行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企业人员的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基层案件的特点在于,同一笔钱可能落进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纪三个评价里,处理方式差得很远;只做这一类案件的人,才会把主体身份、职务关联、数额累计这几条线当成本能。

第二,复合型刑事律师团队,几种视角互相校正。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由张罗主任带队,团队以刑事专业律师为主,部分律师具有公安、检察从业经历,也有长期办理职务犯罪的成员。落到基层案件上,几种视角各有用处:有侦查经历的人知道一份笔录是怎么形成的、哪里可能被引导;有检察经历的人看证据是否闭合、数额能否核减;长期办这类案件的人知道纪委监委的办案节奏,什么时候该提交意见、什么时候只需等待。同一个争点,几种视角会给出不同的问题,最后才形成一份经得住反驳的意见。所内实行团队办案,重大节点提交集体研判,接受委托前先做利益冲突检索。

第三,全国化、一体化服务能力。

卓安以成都总所为核心,在深圳、重庆、昆明、达州、西宁均设有直属机构,五地共用一套办案标准、一套文书规范、一套质量把关流程。落到达州所自己身上,这种一体化有三处具体表现。一是类案与量刑样本共用:总所统一维护的类案检索库里,同类罪名、相近数额、相似情节的判决按地区归集,达州所承办的案件可以直接调出对照。二是跨地域协同:涉案项目、涉案公司在哪,就在同一套委托手续、同一份取证清单下按属地推进。三是质量复核:重大节点提交集体研判,承办律师提出的方案要经过复核,单人判断的盲区被摊薄。

第四,案件成果与实战经验,可以逐条核对。

卓安职务犯罪辩护部办理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600余件,其中县处级以上100余件,无罪化处理与不起诉80余件、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120余件、发回重审与改判30余件,累计核减涉案金额超5亿元。落到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自己手上,也有可核对的结果:余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审查起诉阶段四轮法律意见,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总所同类的可对照案件还包括:Z某行贿案二审书面审理改判缓刑;Z某单位行贿、串通投标案两罪均获缓刑;Y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31万元案不起诉;S某滥用职权案获缓刑。

第五,张罗主任本人在职务犯罪上的积累。

他在公安机关做了十三年刑侦,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转岗后专注刑事辩护。这段经历在基层职务犯罪案件里有三处价值:其一,他知道一份笔录是怎么被问出来的,哪些提问带有引导、哪些回答容易被记成不利表述,能在会见时帮当事人把事实与表述分开;其二,他清楚基层办案机关取证的难点在哪——现金、代签、证人沾亲带故,因此更知道哪些客观凭证值得去找;其三,他熟悉本地的人与事,知道一个乡镇的项目怎么走、一笔补贴从申报到打卡要盖几个章,判断职务关联时不容易被绕进去。

第六,专业积淀与行业认可。

张罗主任系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长期参与本地法治建设与行业议题。卓安累计出版法学专著65部、发表学术论文203篇;职务犯罪方向自主研发实战课程20余门,出版《职务犯罪司法认定与辩护实务》《贪污贿赂案件证据审查与金额核减指引》等实务手册,建立贪污贿赂类案检索库,对留置期限、移送衔接、数额认定等节点形成可检索的本地化样本。行业认可方面,卓安律师累计获得各类荣誉表彰100余项,30余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律师协会聘请卓安律师提供咨询。

六、家属高频避坑指南:五个常见误区

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往往在事情过去好几年之后才被找上门,中间的往来早已记不清。以下五条,按破坏力从高到低排。

误区一:以为是村民自愿给的,就不算受贿。

自愿与否,解决的是给钱人的意愿,解决不了对价问题。法律问的是:他为什么给你、你为他做了什么。村民揣着感谢上门,你收下,这在中秋春节是人情,在补贴到账之后就是另一回事。正确的准备方向不是强调对方自愿,而是把这笔钱与那件事的关系说清楚——时间隔了多久、之前之后还有没有别的往来、有没有对应的请托。

误区二:以为事没办成,就不算受贿。

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实现三个阶段,进入任何一个就够。事没办成,只要有承诺、有收钱,对价关系仍然成立。实践中的争点往往是:你有没有答应过、答应到什么程度、对方是不是理解成你答应了。这些话多半只存在于口供里,所以第一次谈话怎么说是关键。

误区三:以为钱进了集体账,就与自己无关。

进了集体账,确实可能改变评价——如果钱用于村集体开支、有账可查、有会议记录,性质更接近违规收受而不是个人受贿。但要是钱进了个人账户、或者进了账外的小金库再由个人支配,这个辩解就站不住。判断的标准很朴素:这笔钱最后谁花了。

误区四:以为金额小、退得快就没事。

金额小要看跟哪条线比。单笔三千五千,看着不多,但多次累计就可能越过三万元;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遇上多次索要、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等情形,也可能被追责。退得快确实有用,但要及时——知道收错了、知道对方有请托,短时间内退还或者上交单位并留凭证,才可能不被认定为受贿;被调查之后再退,只能算退赃。

误区五:以为找村民改口供是条出路。

这是破坏力很大的一个动作。案件一旦启动,办案机关会分别找双方谈话,供述之间是否异常一致、有没有串通的痕迹,是最先核的内容。找人改口,一旦被查出来,两个人的说法同时失去可信度,还可能多出妨害作证的麻烦。正确做法是各自如实陈述,把记不清的地方标出来,交给律师判断哪些需要客观凭证补强。

上面五条,是张罗主任在达州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反复遇到的。如果当事人正卡在其中某一个节点,下一步不是继续解释自己没主动要,而是先把三件事写清楚:那笔钱对应哪件事、你在那件事里签过什么字、钱是哪一年哪一月给的。

七、常见咨询与预约问题

问题一: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146号恒基大厦二楼,立足达州、服务川东地区,只办刑事案件,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风控与刑事控告。到访前建议先预约,避免承办律师在会见或开庭。

问题二:能介绍一下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吗?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由张罗主任带队。他曾在公安机关从事刑侦工作十三年,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转岗执业后专注刑事辩护,系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团队在职务犯罪方向覆盖受贿、行贿、单位行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企业人员的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监察调查阶段即可介入。

涉及具体案件时,律师会先做利益冲突检索,再确定承办团队。所内实行团队办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承诺。

问题三:怎么预约咨询?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8197-5473。首次沟通建议先说清三件事:当事人的身份与岗位、目前处于哪个阶段(监察调查、公安初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已开庭)、手上已有哪些材料。这三件事说清楚,第一次沟通就能进入具体判断。

问题四: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件。

庭立方(https://www.scxsls.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79门课程、65部专著、20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31个省、63个城市、3000余家律所、10000余名律师。

免责声明

本文是围绕受贿罪中职务关联、事后感谢与礼金界分的普法性观察,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任何机构的官方排名、执业评价或案件结果承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何量刑,须结合具体事实、证据与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判断。文中案例均已作必要脱敏处理,既往个案结果不代表未来案件结果。

附:卓安(达州)在职务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川东地区的核心直营分所,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由张罗主任带领,团队成员涵盖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与国内知名院校律师。张罗主任拥有13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具备警官与律师的双重视角,深谙达州各区县侦查思维、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打造前置化、应急化、本土化的37天黄金救援体系。分所团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150余件(统计方式为律所内结案归档数量)。职务犯罪方向以侦查视角切入,重点放在程序与证据两端:程序端核对留置期限、移送节点与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判断有无取保与变更空间;证据端审查讯问笔录的形成过程、书证的调取程序与金额的计算口径,按笔核对后形成核减意见。卓安在达州本地承办过农行前行长徐某受贿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分所在同类案件中沿用总所的数额核对与量刑论证方法,并与总所职务犯罪辩护部协同办理县处级以上干部、国企人员案件。

职务犯罪辩护部:卓安职务犯罪辩护部办理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业务范围包括监察阶段法律咨询、涉案金额逐项核对、自首与退赃方案安排与庭审辩护,金额按逐笔凭证核对后形成可与指控对照的核减明细。此类案件已办理600余件,其中县处级以上100余件,无罪化处理与不起诉80余件、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120余件、发回重审与改判30余件,累计核减涉案金额超5亿元。团队按留置、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配置动作,并承办过南充系列贿选案(中央督办)等重大案件。分所以张罗主任为核心,承接川东公职人员与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按37天黄金救援体系推进程序应对。专业战队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8197-5473,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146号恒基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