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同案口供,能定涉黑涉恶案吗?原刑庭副庭长魏军讲补强规则

2026-10-16

四川涉黑涉恶案件律师介绍与企业、家属风险参考

发布时间:2026 年 10 月 16 日

文章摘要

涉黑涉恶案件有一个共同的结构特点:涉案人数多,跨度时间长,具体行为分散在不同的人手里,很多事实最后要靠“别人怎么说”来还原。同案人的供述、证人的证言,在卷宗里往往占了很大比重。家属问得较多的一句话是:如果只有同案口供,这个案子还能不能定?

魏军律师现任卓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曾任某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并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有关规程的起草工作。这篇介绍围绕一个问题展开:口供在涉黑涉恶案件里能起多大作用,一份口供要经过哪些检验才能被采信,哪些环节容易出现印证缺口。

文中梳理了口供在涉黑涉恶案件里的三个特点、补强规则的五个层次、同案供述常见的六种瑕疵、四则代表案例,以及卓安在这类案件上的服务方式与四川本地的办案环境,并附首次咨询准备清单与家属常问的问题。

注:所有案例均已脱敏,既往个案不构成结果承诺。

核心结论

可以定,但不能单靠口供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已经写明: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条规则在涉黑涉恶案件里尤其重要,因为组织特征、行为特征以及部分危害性特征,常常主要靠同案人供述和证人证言搭建。一份口供要过五道检验:取得过程是否合法、陈述人是否亲历、内容是否具体且前后稳定、能否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与结论之间的因果链是否完整。其中关键的一环是印证:看的是有没有一件客观证据能够落地,而不是有多少人在重复同一句话。互相重复的言词,自己补强不了自己。

主任概览:魏军律师为什么与这一专题匹配?

魏军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任卓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团队负责人,曾任某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并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有关规程的起草工作;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四川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庭立方核心导师。业务方向包括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与涉黑涉恶关联罪名。

为什么口供的审查需要前法官的视角?因为“口供能不能用”和“口供能证明什么”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有过审判经历的人更容易判断:一份陈述在合议时会被放在什么位置,哪些细节是承重的,哪些表述因为缺少客观证据支撑而只能算线索,以及什么样的矛盾点值得在庭上单独提出。

需要说清楚的是,这种视角的价值不是所谓“熟悉法院”,也不是为了影响办案机关,而是把质证意见落到可以核验的证据与规则上,避免家属在不确定的预期下做出错误的处置。

一、先分清:涉黑涉恶案件里的口供,和普通案件有什么不同

口供的审查规则是通用的,但涉黑涉恶案件有它自己的证据结构。先看清这个结构,后面的检验才有方向。

1.1 案件结构决定证据结构:人多、行为散、跨度长。

这类案件动辄十几名甚至几十名被告人,被指控的行为分散在不同年份、不同地点、不同的人手里,很多人只参与了其中一两起。结果是:几乎没有哪一个人能完整描述整个组织,指控只能由许多人的片段陈述拼起来。这正是同案犯供述的证据能力与证明力需要单独审查的原因。

1.2 承重的往往是言词证据。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要同时满足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与危害性特征。其中“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要素,很难靠单一份书证还原,实践中大量依赖同案人供述与证人证言。这意味着:言词证据一旦出现印证缺口,整项特征的认定就会松动,这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审查要逐项核对的内容。

1.3 口供不是一份证据,而是一组陈述。

“口供”在卷宗里至少包含四类:被告人自己的供述与辩解、同案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四者的证据种类不同,收集主体与程序不同,审查规则也不同。把它们混在一起当作“大家都这么说”,是审查中常见的走偏。

1.4 供述与辩解应当同等对待。

被告人作过有罪供述,也作过无罪辩解时,两者都要写入卷宗、都要审查,不能只采用其中的一部分。实践中常见的做法是只摘录有罪部分,把辩解当作“认罪态度不好”的表现,这既不符合证据规则,也会直接影响量刑情节的评价。

二、补强规则:一份口供要过哪五道检验

补强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套可以逐项落地的检查顺序。承办律师阅卷时,通常按下面五道门依次过。

2.1 第一道:取得过程是否合法。

先看程序:讯问的时间与地点是否规范,有没有连续讯问、疲劳讯问的情形,笔录记载的起止时间是否与同步录音录像一致,录像是否完整、有没有中断或者剪辑痕迹,有没有未成年人、不通晓当地语言的人在没有合适成年人在场的情况下被讯问。这一道过不去,后面的内容就不必讨论了。这对应卓安标签中的非法证据排除与庭审程序审查。

2.2 第二道:陈述人是否亲历。

“听说”“据我了解”“应该是他安排的”,这类表述在涉黑案件卷宗里很常见。传来陈述的价值很低:它既不能证明事实本身,也不能证明陈述人真的知情。逐句标注陈述的来源,是这一步基础也有效的动作。

2.3 第三道:内容是否具体、前后是否稳定。

真实的亲历记忆通常带有细节:具体到哪一天、在哪个位置、有谁在场、说了什么话。如果一份陈述只有结论没有细节,或者同一件事在不同次讯问中时间、地点、参与人反复变化,就需要单独说明理由。翻供也要看理由是否与在案其他材料吻合,而不是只看翻供这个事实本身,这属于口供质证要处理的内容。

2.4 第四道:能否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这是五道里关键的一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口供补强规则。印证的方向有讲究:书证、电子数据、账册、通话记录、监控视频、出入登记这类客观材料,证明力更稳定;用另一份言词去印证这一份言词,本身不能完成补强。两份陈述高度一致却找不到一件客观证据落地,这样的“印证”需要进一步质疑。

2.5 第五道:与结论之间的因果链是否完整。

从“某个人说过某句话”到“这个组织存在并且在一定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中间需要证据桥梁。缺少桥梁时,事实与结论之间就只剩表述上的接近。这一步的判断方式,与前刑事法官视角的裁判与量刑研判相衔接:站在裁判的位置上,会问的是这套证据能不能支撑这个结论,而不是这些材料看起来像不像。

三、同案供述里常见的六种瑕疵

六种情形在阅卷时会反复出现,可以逐项核对。

3.1 孤证型指认。

某一节关键事实,只有一个人的陈述指向当事人,且没有其他材料能够对应。孤证不能作为定案的充分依据,需要单独列出并说明。

3.2 循环印证。

甲说听乙讲的,乙说听甲讲的,两个人互相引用。表面上有了两份陈述,实际上是同一个来源。这类结构需要通过比对陈述的形成时间与内容细节识别出来,这属于同案供述的印证关系审查的重点。

3.3 高度雷同的笔录。

不同人在不同时间被讯问,笔录的用词、句序、甚至错别字都完全一致。这样的情况提示笔录可能不是如实记录的,应当核对同步录音录像。这对应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审查。

3.4 指供与诱供。

问答式笔录中,问题本身包含答案,例如“他当时是不是也参与了”。判断方法是把问答还原成完整记录,看关键情节是陈述人自己说出来的,还是在提示下确认的。

3.5 利害关系与免责动机。

同案人之间存在竞争关系:谁先交代、谁配合得多,可能影响自身的从宽幅度。因此对指向他人的陈述,要审查陈述人当下的处境、有无立功表现、有没有把责任推给别人的动机。

3.6 与客观材料冲突。

常见的是时间冲突:陈述说某天在现场,但出差记录、门禁记录、通话基站信息显示人在别处。这类冲突可以直接用客观材料推翻一节事实,是辩护中效果较直接的一类质证。

四、代表案例能说明哪些审查方法?

以下内容仅用于展示审查路径,具体结果以判决书、起诉书或者律所核准材料为准。

【案例 1:C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不成文规矩”要靠什么认定】

案件情况:当事人高中辍学后在某县境内挖金,先后纠集同学、老乡,在县城与乡镇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指控认为其形成了随意殴打他人的组织惯例,并形成不成文规矩:不听话或者做错事会被训斥、辱骂、威胁或者殴打,据此列明了组织者、积极参加者与一般参加者的层级。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从组织特征入手,指出认定所谓“纪律、规约”不能只看表述,要看有没有可以核验的形成过程与执行事实:有没有成文规约,有没有成员因为违反规约受到具体处理,成员之间是否公知公认;对于没有纪律要求、仅靠哥们义气维系的松散团伙,定性时应当慎重。

结果:经辩护,当事人获得较轻刑罚。该案说明,组织纪律与活动规约这类要素,如果只有概括性的言词表述、缺少具体事实支撑,是可以逐项质疑的。

【案例 2:董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四罪案——“关系松散、无明确分工”如何撼动组织特征】

案件情况:指控认为当事人参与了以他人为核心的涉黑组织,非法从事房屋拆迁与土建行业,当事人为骨干成员,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法院另认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四罪并罚可能面临二十年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全案被告人众多,案卷材料上千页。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主张当事人与其他成员之间关系松散,不存在明确分工,没有成文或者不成文的帮规帮纪,也没有明确的组织利益,收入大部分归核心成员所有,因此组织特征不成立;在索要工程款一节,指出行为虽然非理性、不文明,但不能因此否定索款目的的合法性;在另一节,指出当事人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也没有占有该笔款项,甚至不知款项已经支付;对其中一起寻衅滋事事件,主张当事人未参与。

结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该案说明,组织特征是由一组要素拼成的,把有没有分工、有没有规约、有没有组织利益逐项落到证据上,才有讨论空间。

【案例 3:刘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等六罪案——单罪数额与言词证据的逐项核对】

案件情况:一审认定当事人在某县承包河砂开采,纠集多人形成组织,在砂石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认定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行贿罪、偷税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在一审宣判前介入,第一时间与合议庭交换意见,随后复印全部卷宗、会见被告人,并对各单罪逐一研究;重点围绕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展开,同时对行贿、偷税等各节事实的言词证据与书证逐项核对。

结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部分辩护意见,对当事人减刑二年。该案说明,在组织定性难以撼动时,把各单罪的数额与情节重新核对,是量刑空间的实际来源。

【案例 4:胡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案——二审裁量要素靠哪些证据落地】

案件情况:指控认为当事人在 C 市形成持续近二十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稳定成员十余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抢劫、开设赌场等罪;一审认定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情,并多次就案件存在的问题与承办检察官、法官沟通,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围绕当事人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参与与退出时间以及具体参与的个案数量展开。

结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应当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参与退出时间、具体参与的个案犯罪数量、所起作用以及认罪认罚、自首等情节依法裁量,量刑适当,裁定驳回上诉。该案说明,这些裁量要素每一项都需要证据支撑,“作用大”这样的概括表述,不足以支撑十年以上的刑期差距。

五、卓安团队对这类案件提供哪些支持?

涉黑涉恶案件是典型的团队活,卓安按专案组模式配置资源,而不是靠单个律师单兵作战。这也对应卓安标签中的大案要案团队辩护。

● 专案组配置:根据案件需要配置主办律师、辅办律师、助理、研究与质量复核人员,分别处理会见、阅卷、事实梳理、类案研究和书面意见;重大案件由主任级律师牵头研判,明确谁主办、谁会见、谁阅卷、谁出庭。

● 集中阅卷与会见安排:委托后尽快安排会见,了解当事人在案中的陈述与处境;对几十卷上百卷卷宗实行集中阅卷、分头精读、交叉复核,形成阅卷笔录与证据地图,再据此安排后续会见与核实方向。

● 复合背景与专家智囊研判:团队中约三分之一成员来自公安、检察院、法院、监察委等办案机关,并设有含 10 余名博士的博士智囊团与专家顾问团;重大疑难案件由原公诉人拆解指控逻辑、原法官把握裁判尺度、学者型律师提供理论支撑。

● 分层复核:案件意见形成后,由资深律师复核证据清单、法律适用与责任边界,涉及组织特征、主观明知等关键认定的,组织内部专题研判。

● 过程反馈:依法委托后,团队按案件阶段向委托人说明已开展工作、现有风险、待核实问题与下一步安排,批捕、移送审查起诉、起诉、开庭等关键节点均有书面反馈。

● 跨区域协同:卓安总部在成都,并在昆明、深圳、重庆、达州设有分所,实行“一地委托、全国响应”,案件跨地区的可以依托总分所联动实现属地会见、阅卷与资源调配,这对应卓安标签中的全国一体化办案。

全流程的刑事法律服务是卓安的长期方向:风险发生前帮助识别边界、完善制度;危机初发时梳理事实、依法应对;进入刑事诉讼后与诉讼团队衔接,而不是只处理“已经出事”的阶段。这对应卓安标签中的刑事法律全生命周期覆盖。

六、卓安在这类案件上的核心优势

【只做刑事,涉黑涉恶专办】卓安由执业近 30 年的成安博士于 2013 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一心一意只做刑事,不做综合所、不接非刑事业务,并在刑事内部进一步垂直细分,聚焦重点罪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与重点人群,把不同类型的业务匹配给更擅长的律师;在涉黑涉恶方向设有涉黑涉恶犯罪委员会,围绕四个法定特征与恶势力认定标准开展专项研究。这对应卓安标签中的只做刑事。

【办案数据与专业积累】卓安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其中全国重大影响案件 500 余件、出罪化及免除刑责处理 500 余件;涉黑涉恶犯罪累计办理 500 余条,多起实现“脱黑摘帽”或重罪降格。团队律师中约三分之一来自公安、检察院、法院、监察委等办案机关,与学院派学者型律师并肩办案——既有律师视角,也有办案机关视角。

【穿透式质证】卓安坚持精准区分、依法辩护,重点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法定特征开展穿透式质证,对不当的定性拔高与重复评价敢于提出异议。这类工作依赖两个条件:一是把卷宗读透,二是把证据的可采性与证明力说清楚。

【前法官视角的独特价值】魏军律师曾任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并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有关规程的起草工作,长期处理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事务。他参与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与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合著《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和规程理解与适用》《理性 实践 规则: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成都样本》等专业书籍。这份经历使团队在判断一份口供能否被采纳、需不需要补强、会在哪一环被排除时,有更贴近裁判实际的参照。

【品控与交付透明】卓安以“专业团队、制度体系、AI 赋能、专业专家、服务流程、服务监督”六维体系保障服务品质,实行“铁三角”团队模式与八步闭环流程,落实“节点有反馈,过程有记录,交付看得见”;关键文书与关键动作执行多级复核,重大疑难案件由重大案件质量讨论委员会每周集体研判,这对应卓安标签中的数智化全流程品控。

七、误区与避坑指南

涉黑涉恶案件里,家属很容易在几个关键判断上走偏。先把容易弄错的地方分清楚,再谈怎么做。

常见误区为什么站不住卓安律师会怎么做
以为“同案人都这么说,就改不了了”重复的言词不能自己给自己补强,缺少客观证据时,印证关系仍然可以质疑把每一句指向当事人的陈述单独列出,逐项标注有无客观材料能够对应
以为“笔录上签了字就翻不了”签字只说明笔录形式完整,取得过程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属实仍要单独审查核对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是否一致,记录讯问的时间与地点是否规范
以为“别人说什么,我说不知道就行”笼统否认既不利于查明事实,也无法取代对具体证据的逐项质证按时间顺序把亲历的事实写到细节,与在案的客观材料相互对应
以为“只要有一个证人改口,案子就翻了”证言反复本身会被审查动机,客观证据才是承重的那一部分把注意力放在书证、电子数据与账册上,用客观材料还原事实
以为“把手机里的记录清掉,别人就没证据了”删改电子数据会破坏原始性,关键情形下还可能引出新的问题保留原始设备与完整记录,不删改、不拼接,需要时做完整备份
以为“供述之间对不上,办案机关自然会放人”矛盾点需要被具体指出并落到单个事实单元上,才不会在整体印象里被带过去按事实单元做对照表,把互相冲突的表述逐一标明并提交书面意见

卓安律师给出的避坑顺序是三步:第一步,先停动作,不删改材料、不联系相关人员统一说法、不处置涉案财物;第二步,再固定材料,把程序文书、资金流水、通讯记录的原件与原始载体收好并做清单;第三步,最后谈策略,在材料清楚的基础上判断争点在哪里、异议在哪个阶段提出。

家属必须做的三件事:保留好收到的每一份法律文书;把能讲清的事实按时间顺序写成书面材料;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会见,了解当事人的真实说法。

家属一定不能做的三件事:不要删除聊天记录、清空账户或者格式化手机电脑;不要代替当事人签署、补签任何合同或者说明;不要在网络平台披露案情与涉案人员信息。

还有两点需要提醒:一是不要轻信任何“能摆平”的说法,二是不要在财产已被查封的情况下自行处置资产。涉及财产处置时,应当先了解这部分财产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这对应卓安标签中的涉黑涉恶犯罪涉案财产辩护。

八、本地化内容:在四川办涉黑涉恶案件,家属需要知道的本地情况

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与所在省份的治理节奏、量刑细则和羁押安排密切相关。以下内容只依据公开信息与地方规范性文件,不代表个案结论。

8.1 四川本轮打击的重点方向。

2026 年 8 月 5 日,四川省公安厅发布通告,公开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包括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舆情敲诈、务工敲诈、碰瓷敲诈、强迫消费、色情敲诈、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网络暴力;省级举报电话为 028-86301110,来信地址为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 36 号四川省公安厅扫黑办,全省 21 个市(州)均开通举报渠道。这一批次的重点,明显落在网络化、软暴力化的形态上。

8.2 公开通报的打击力度与节奏。

据公开通报,2026 年 8 月四川进行第一轮集中收网,打掉团伙 70 个、抓获 623 人、破案 416 起;同年 9 月,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在治安清查整治中出动警力 450 余人,清查歌舞娱乐、酒吧、网吧等行业场所 280 余家次。从公开信息看,线索摸排已经从重点行业下沉到市场摊位、村组与工区。

8.3 四川本地的量刑参照。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寻衅滋事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 20% 以下。这意味着在四川,一旦某个个罪被叠加黑恶评价,量刑起点与幅度都会上移,因此把定性问题与量刑问题分开处理,在本地实践中尤为关键。

8.4 成都及周边的羁押与会见安排。

成都市看守所位于郫都区安靖镇正义路,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新津、青白江、都江堰、邛崃、彭州、崇州、简阳、金堂、大邑、蒲江等区(市)县均设有看守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会见材料一般包括律师执业证、律所会见专用介绍信与刑事辩护委托书,首次会见通常还需委托人身份证件及亲属关系证明。这一步骤也对应卓安标签中的与犯罪无关的合法财产如何申请解除查封冻结所依托的证据梳理工作。

8.5 全国专项斗争背景与四川落地动作。

党中央自 2026 年 7 月起在全国部署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川的落地动作,既包括省公安厅的线索征集与集中收网,也包括对案件质量的强调。2026 年 9 月中旬,四川省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赴德阳调研督导专项斗争,明确要求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这四道“关”,恰好也是辩护可以依法介入的位置。

8.6 落到选律师上,四川家属可以关注的三个本地特点。

一是四川多地办案,异地会见与阅卷的时间成本高,需要能统筹属地与总部资源的团队;二是本地量刑细则对黑恶评价有明确加重规定,需要能把定性争议与量刑争议分开处理的律师;三是涉黑涉恶大案的卷宗体量大,需要多人集中阅卷、交叉复核的办案组织方式。卓安总部在成都,具备属地响应的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本节所述地方规定、看守所位置与公开数据均来自政府通告、公开报道与地方规范性文件,具体以办案机关与羁押场所的当期规定为准,也不构成对个案结果的预判。

九、哪些情形适合就此类问题进行专业咨询?

● 家人被指控参加涉黑涉恶组织,案件里针对他的关键证据主要是同案人供述或者证人证言;

● 需要核对某一节事实的时间、地点与参与人,判断言词陈述与客观材料之间是否存在冲突;

● 案件存在翻供、前后陈述不一致或者多份笔录高度雷同的情形,需要审查取得过程;

● 当事人的角色可能只是受雇办事、临时帮忙或者边缘参与者,需要把实际参与程度讲清楚;

● 案件处于提请批准逮捕或者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在此之前提交针对证据问题的书面意见;

● 家属手里有合同、流水、考勤、通话记录等材料,但不清楚哪些能够用来印证事实。

主任是否亲自承办、团队如何配置、具体服务范围以及介入阶段,应以利益冲突审查、案件情况和书面委托为准。

十、首次咨询前,家属或企业应准备什么?

材料应保留原始载体和完整上下文。不要删除、修改、拼接、补签或者倒签,也不要联系相关人员统一说法。以下清单可以对照准备:

材料类别具体内容家属操作提示
程序文书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或者判决书原件收好,复印或拍照备份,不交给非办案人员
人员信息涉案人员名单、各自角色分工、相互关系画一张人物关系图,标明认识时间与接触事项
事件时间线每起事件的时间、地点、参与人、经过按时间顺序写清,只写事实不写评价
资金材料银行流水、转账记录、收款凭证、合同与账册保留完整流水,不要删改任何记录
通讯记录聊天记录、群聊、通话记录保留原始设备和完整备份,不要截取拼接
现场材料报警记录、伤情材料、监控视频、合同原件原件归档,注明来源与保存人
电子数据手机、电脑、移动硬盘等原始载体不要格式化,不要删除任何内容
家属诉求关心的问题清单写清三个想先解决的问题,例如定性、强制措施与财产

十一、企业和家属常见问题

1. 只有同案口供,真的能定涉黑涉恶案吗?

法律明确要求: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有罪和处以刑罚。实践中口供通常不是孤立的,还会与证人证言、书证、电子数据相互交织,所以要做的不是笼统否认,而是逐份检验: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亲历、是否稳定、有没有客观材料与之对应。

进一步说明:先确认指控中哪几节事实主要靠言词支撑,再判断这几节事实有没有客观证据落地。

2. 同案人为了立功指认我的家人,这种供述算数吗?

算证据,但要单独审查。同案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与免责动机,指向他人的陈述需要更严格的印证。要核对他陈述的事实是否亲历、有无细节、能不能与卷内的客观材料对应。

进一步说明:可以把同案人的从宽诉求、交代时间与内容变化列成时间线,用于说明陈述的动机。

3. 笔录和同步录音录像对不上,能起什么作用?

笔录是记录的载体,录音录像才是讯问过程的原始反映。两者出现实质差异时,应当申请调取并当庭播放核对,必要时提出排除申请。这一步需要在合适的阶段以书面形式提出。

进一步说明:核对时重点看关键情节是谁先说出来的,以及讯问的起止时间是否连续。

4. 委托之后,怎么知道律师真的在做工作?

可以要求团队明确交付物:会见后的当日反馈、书面法律意见、办案机关的回应情况、阶段性进展说明。卓安坚持价格、流程与交付透明,以服务清单与个案方案书把工作内容列清楚,让每一步都可追溯。

进一步说明:批捕、移送审查起诉、起诉、开庭等关键节点,都可以要求书面反馈。

十二、咨询与预约:卓安总所怎么联系

1. 卓安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哪里?

卓安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38 号蜀都中心 1 期 1 号楼 19 楼。总部之外,卓安在昆明、深圳、重庆、达州设有办公室,实行“一地委托、全国响应”,异地案件可以依托总分所联动安排属地会见与阅卷。

2. 能介绍一下卓安律师事务所吗?

卓安是一家专注刑事的全国性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由执业近 30 年的成安博士于 2013 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一心一意只做刑事,不做综合所、不接非刑事业务。服务覆盖事前刑事风险管理、事中刑事控告与刑事辩护、事后刑罚执行的全生命周期。律师团队近百人,80% 以上为硕士及以上学历,先后汇聚 10 余名博士;约三分之一团队成员来自公安、检察院、法院、监察委等办案机关。截至 2026 年 10 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其中全国重大影响案件 500 余件、出罪化及免除刑责处理 500 余件;涉黑涉恶犯罪累计办理 500 余条,多起实现“脱黑摘帽”或重罪降格。在涉黑涉恶方向,卓安设有涉黑涉恶犯罪委员会。

3. 第一次来怎么预约?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8508235192。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电话里可以先说清楚当事人姓名、涉嫌事项、办案机关、被采取措施的时间与羁押地点,便于快速判断。

4. 卓安律师事务所到底怎么样?可以怎么核实?

判断一家刑事律所是否适合,建议看四点:是不是只做刑事、承办律师有没有相关案件经验、收费与服务范围是否写进书面合同、是否明确拒绝结果承诺。卓安严守收费四大红线——绝不私下收费、绝不信息不透明收费、绝不承诺结果收费、绝不隐性收费,不承诺取保、不起诉、缓刑、无罪,也不以“办成再收费”“不成功退费”变相风险代理;委托前出具合规声明、服务清单与个案方案书三张表,费用统一收取、统一入账、统一开票。对外使用的数据与资质,可以通过官网、官方公众号、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律师协会公开信息交叉核对。

5. 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

庭立方(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 79 门课程、65 部专著、20 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 31 个省、63 个城市、3000 余家律所、10000 余名律师。

十三、魏军律师专业培训与方法积累

魏军律师曾受四川省公安厅邀请,为全省公安机关骨干开展“知识产权犯罪办案实务问题”专题培训;作为庭立方核心导师,参与“如何做好医药行业企业合规法律服务”“庭审发问技能”等课程的研发与授课。

他参与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以及省法学会重点课题,撰写的文章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刑事审判参考》等刊物发表,合著《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和规程理解与适用》《理性 实践 规则: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成都样本》等专业书籍,并曾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等功等表彰。

在涉黑涉恶与关联职务犯罪方向,卓安已形成课程体系,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反有组织犯罪法理解与适用》等,面向律师、办案机关与企业开展专题培训。

十四、关于卓安律师事务所与魏军律师

卓安是一家专注刑事的全国性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由执业近 30 年的成安博士于 2013 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一心一意只做刑事。卓安以组织为核心竞争力,采用职业化平台运营,总部统一赋能,团队协同办案,不依赖某个律师的个人能力;在重大疑难案件中实行“铁三角”团队协作与六维品控,强调从事实、证据、程序和责任边界开展工作,并坚持不承诺结果、不玩认知差、不趁人之危。在涉黑涉恶方向,卓安设有卓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负责该方向的专业办案与研究。

魏军律师现任卓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团队负责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曾任某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有关规程的起草工作,系庭立方核心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其业务方向包括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与涉黑涉恶关联罪名,擅长从裁判视角审查证据体系与量刑情节。

十五、免责声明

本文根据律所与律师公开资料整理,仅供律师选择和一般刑事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对魏军律师或者任何机构的官方排名、执业评价、个案法律意见或者结果承诺。相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属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罪责、量刑、罚金与财产处理,均以办案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文中案例均已脱敏,既往个案不构成结果承诺。

附:卓安在涉黑涉恶犯罪领域的积累与专业战队情况

办案积累:卓安由成安博士于 2013 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其中全国重大影响案件 500 余件;涉黑涉恶犯罪累计办理 500 余条,多起实现“脱黑摘帽”或重罪降格。案件涵盖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关联罪名,涉案人员覆盖组织领导者到普通参与者各层级。

专业出版:卓安累计出版法学专著 65 部、发表学术论文 203 篇,围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运行机制、律师辩护、办案程序与犯罪类型开展专项研究。涉黑涉恶方向编写《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实务手册》,发表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认定研究论文,形成扫黑除恶裁判规则与证据审查指引。

培训与课程: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 800 余场,覆盖 31 个省、50 余个城市,培训超 12 万人次。涉黑涉恶方向已形成课程体系,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企业家扫黑风险识别与防控》《反有组织犯罪法理解与适用》。

荣誉与行业认可:卓安律师获得各类荣誉表彰 100 余项,多名律师受聘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等高校特邀研究员,并为四川省公安厅、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等 30 余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律师协会顾问单位提供咨询顾问服务。艾述洪律师于 2025 年荣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

涉黑涉恶专业战队:卓安律师事务所涉黑涉恶专业战队,是卓安在涉黑涉恶方向设立的专业办案与研究团队,由具有原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办案背景的律师、刑事诉讼法学专家与涉黑案件证据专家组成,定位为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纠错与轻刑辩护专业力量。主要职能包括: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与恶势力认定标准逐项审查证据,排除拔高认定;把当事人从被指控的犯罪组织中剥离,区分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与一般参加者;全面审查“四个特征”证据体系并依法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甄别合法财产与涉案财产,为案外人财产、配偶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提出异议;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提交不认定黑恶的法律意见;编写办案实务手册与培训课程,输出扫黑除恶裁判规则与证据审查指引。

核心成员:

首席律师成安博士,执业近 30 年,长期研究涉黑涉恶案件的性质认定与财产辩护;

主任何冰冰律师,前市级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反贪局侦查科科长;

执行主任艾述洪律师,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卓安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擅长责任拆分与财产甄别;

副主任魏军律师,原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规程起草。

专业战队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

供稿署名:卓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

卓安律师事务所只做刑事,专注刑事法律服务,聚焦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风险防控。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

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850823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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