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安艾述洪:集资诈骗与非吸怎么分、吸存金额怎么核、退赔怎么谈

2026-10-22

发布时间:2026 年 10 月 22 日

主题标签: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核减|退赔与量刑协商

发布机构:卓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金融犯罪辩护部

核心结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外观很像,分界在两处: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有没有使用诈骗方法。前者看资金去向与返还能力,后者看宣传内容与项目真实性。定性之争不是文字之争,而是证据之争——流水、合同、账册、审计报告、宣传材料与集资参与人陈述,决定这条线划在哪一边。金额同样不是一个固定数字:续投复投、已返还本息、集资对象来源、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共同犯罪中的层级与提成,都会影响最终认定。家属在这个阶段能做的是三件事:不自行接触集资参与人、不处置涉案财产、尽快把流水与合同凭证按时间整理出来。定性没清楚就谈退赔,常常既退多了,也没换到对应的从宽。

注:本文所引案例均已脱敏,既往个案不构成结果承诺。法律依据以现行有效的刑法及其司法解释为准。

主任概览:艾述洪律师为什么与这一专题匹配?

艾述洪律师现任卓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律师,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成都市青羊区政协常委,卓安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2025 年荣任成都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以来以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和刑事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为重点,参与办理刑事案件近千件,经济犯罪是长期投入的方向之一。

为什么集资类案件需要经济犯罪视角?因为这类案件的争点几乎都落在“账”上:募集的资金进了哪些账户,转出去做了什么,哪些用于生产经营,哪些用于支付前期利息,哪些被个人使用。这些问题不能靠印象回答,要靠银行流水、财务账册、合同与纳税记录逐笔还原。这类案子的经济犯罪辩护,功夫多数花在案卷之外的账上;涉企经济犯罪辩护还要多问一层——这些钱是公司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一、家属问得多的那个问题:都是卖理财,为什么有人定非吸,有人定集资诈骗

在集资类案件里,同一家公司、同一批产品,不同岗位的人最后拿到的罪名可能不一样。这不是办案机关随意选择,而是每个参与者的主观认知、行为内容与资金去向不同。

先看两个罪名的基本构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规制的是未经许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的行为,侵害的是金融管理秩序;集资诈骗罪,规制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侵害的是金融管理秩序与公私财产所有权。后者多一个主观要件,也多一层欺骗手段的要求。

所以这个问题通常的答案是:如果资金主要投向真实经营,亏损来自市场风险,行为人主观上仍想还钱,倾向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果资金根本没有进入经营,或者进入经营的比例与募集规模明显不成比例,或者存在挥霍、转移、逃匿、销毁账目等情形,就容易被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条推定线,是经济犯罪辩护里少数能用客观凭证去对冲主观认定的地方。

二、两个罪名差在哪:四个分水岭

把两个罪名的区别讲成“一个是骗、一个是不合规”并不准确。落到卷宗里,分歧通常集中在以下四个点上。

1. 非法占有目的:有没有“不打算还”的证据。

这是两个罪名之间一道关键的门。现行规定列举了七种可以推定的具体情形,另设一项兜底,核心都指向同一个判断:集资款是否被用于约定的用途,行为人是否具备返还的意愿与能力。

具体包括: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肆意挥霍集资款;携带集资款逃匿;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拒不交代资金去向。七种情形,每一条都要落到钱的走向上;把每一项推定还原成一笔笔可查证的流水,正是诈骗犯罪证据体系审查要做的第一件事。

2. 诈骗方法:宣传的内容有没有虚构。

集资诈骗要求“使用诈骗方法”。实践中常见的是虚构投资项目、夸大盈利能力、伪造担保与资质、编造已经取得的审批文件、以虚假的第三方托管制造安全感。如果宣传内容基本真实,只是对收益作了乐观描述,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仍有距离。

3. 公开性与社会性:钱是从谁那里来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成立,要求通过公开途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如果资金主要来自亲友、内部员工,且没有通过公开宣传扩散,是否达到“社会性”,需要逐笔核对集资参与人的来源、发展方式与宣传路径。

4. 量刑结构:起点不同,空间也不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从三年以下起步,随数额升档,可以判到十年以上;集资诈骗罪起点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数额巨大的可以到无期。同样的涉案金额,两个罪名对应的刑期可能相差数年。

三、非法占有目的怎么被“推定”出来:六个审查切口

主观目的无法直接观察,只能通过客观事实推定。以下六个切口,是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真正会看的地方,也是辩护可以逐项回应的地方。

1. 资金去向:有没有进入真实经营。

这是权重很高的一项。需要把募集资金的入口与出口对上:进了哪些账户,转给谁,用于支付货款、工资、租金、设备,还是用于支付前期客户的利息、购买个人资产。如果大部分资金确实进入了经营,只是经营失败,主观目的的认定就会动摇。

2. 经营规模与募集规模是否成比例。

司法解释的表述是“明显不成比例”。判断这一点,需要把同期营业收入、纳税额、员工人数、实际产能与募集金额放在一起比较。有的企业确实在经营,但募集的资金是经营规模的数倍,超出部分去了哪里,就成为争点。

3. 有没有“借新还旧”的资金链结构。

用后来者的本金支付前面人的利息,是集资类案件的典型特征。但要区分:这种结构本身不当然等于诈骗,关键仍在于行为人是否相信经营能够覆盖成本,以及是否在明知无法返还后仍继续吸收资金。

4. 有没有逃避返还的动作。

转移资产、变更股权、注销公司、更换联系方式、销毁账册、拒不说明资金去向,这些行为在推定中权重很高。反过来说,如果当事人始终配合、在筹钱、在处置自有资产用于兑付,这些事实同样要进入卷宗。诈骗犯罪证据体系审查不只找“有罪的那一面”,也把“在还、在筹、在处置自有资产”的动作固定成证据。

5. 收益承诺与项目描述的真实程度。

承诺的年化收益是否与实际经营利润率严重背离,项目描述是否有对应的合同、发票、批复文件支撑,担保方是否真实存在,这些都要逐份核对宣传材料。很多案件的争点,就落在“哪一句话是虚构的、谁写的、谁知道的”。

6. 事后态度与退赔能力。

案发后是否主动说明资金去向、是否配合审计、是否动员家属筹措资金兑付,属于量刑情节,也会反过来影响对主观目的的判断。但要注意,退赔不能替代定性辩护,已经形成的诈骗认定,不会因为退了钱而自动消失。

四、涉案金额怎么核:五个可以争的地方

集资类案件的金额,常常是全案累计的吸收总额,动辄上亿。这个数字直接决定量刑档位,也直接决定退赔压力。以下五个方向,可以逐项核对。

1. 续投与滚动复投。

同一笔资金到期后连本带息续投,账面上会形成新的吸收金额,但实际新增的资金可能为零。核对方法是对照合同编号、到账流水与付息记录,把“到期续签”与“新增资金”分开。这部分是否重复计算,需要看在案审计口径与证据。

2. 已返还的本息。

案发前后已经归还的本金与支付的利息,在数额认定与量刑评价上都要单独列出。数额一般按实际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已归还部分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具体口径仍要结合现行规定与在案证据核对。

3. 集资参与人的来源分层。

亲友、内部员工、供应商、老客户、通过公开宣传发展来的社会公众,来源不同,对应的法律评价不同。把“特定对象”与“不特定对象”分开,是金额核减的常见路径。

4. 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分。

以单位名义实施、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按单位犯罪处理,定罪量刑标准与个人犯罪不同。这一条在很多案件中直接影响档位,但需要资金归属、决策程序与利益归属的证据支撑。

5. 共同犯罪中的层级与提成。

一线业务人员、团队主管、区域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对全案金额的责任范围不同。对业务人员而言,其经手部分、实际获取的提成,与全案吸收总额之间不能简单画等号。责任范围这一层,往往是这类案件里被忽略的地方。

五、家属容易踩的四个坑

1. 急着联系集资参与人“做工作”。

这类案件涉案人数多,家属自行联系、承诺兑付、请求撤案,容易被理解为串供或者干扰作证,反而加重风险。集资参与人的陈述属于证据,接触要有边界。

2. 把公司账册、电脑、合同“整理”一遍。

有的家属担心账目难看,删改电子表格、销毁部分凭证。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本身可能构成另一个罪名,也会被作为逃避返还的依据。正确做法是原样封存、完整备份。

3. 处置房产、车辆、股权“先变现”。

涉案财产被查封、冻结后擅自处置,可能构成妨害诉讼;即使未被查封,案发后突击转移资产,也会被作为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材料。确需变现的,应当先与律师确认范围与方式。

4. 只盯着“数额”,不看“定性”。

有的家属把全部精力放在“能不能少算几百万”,却忽略了罪名本身。定性不变,金额再减,量刑档位可能仍在高位;定性改变,量刑空间才是结构性的。

六、代表案例能说明哪些审查方法

以下内容仅用于展示审查路径,具体结果以判决书、起诉书或者律所核准材料为准。

【案例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6000 万元、2900 万元两案 —— 均获缓刑】

两案均由卓安律师团队承办,吸收金额分别为 6000 万元与 2900 万元。团队把募集资金的入口与出口逐笔对应,区分用于生产经营与支付前期利息的部分,核对当事人的职务、决策参与程度与提成,把责任范围从全案总额中剥离,并对审计报告重复计入的续投金额提出书面异议。两案均判处缓刑。这类案件的空间,往往不在“认不认”,而在“算到哪一层”。

【案例 2:席某涉嫌贷款诈骗罪二审案 —— 罪名变更为骗取贷款罪】

席某一审被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审期间家属委托艾述洪律师团队介入。团队围绕贷款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资金实际用途、是否有归还意愿与还款行为展开审查,主张当事人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行为更符合骗取贷款罪的构成;最终罪名变更为骗取贷款罪,刑期由五年减为二年。此罪与彼罪的分界,仍要靠资金去向与主观目的的证据说话。

【案例 3:李某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 —— 二审改判两项罪名不成立】

该案由卓安律师团队承办。一审认定李某某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等两项罪名,团队在二审把票证的出具主体、审批流程、资金流向与损失归属逐层核对,就两项指控的证据链条提出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意见。成都中院二审改判该两项罪名不成立。方法上,这是把“票”与“责”分开看:谁有权出具、谁实际出具、损失由谁承担,不能合成一个结论。

七、卓安团队在这类案件上提供哪些支持

集资类案件牵涉定性、金额、财产与退赔四条线索,卓安按团队办案的方式配置资源,把定性辩护与金额核算同步推进,而不是等到开庭前才集中处理。

● 定性研判:把资金去向、宣传材料、项目真实性、当事人职务与决策参与度整理成一张事实表,逐项对应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

● 金额核算:按“合同金额—到账金额—已返还金额—当事人经手金额”四栏并列,逐笔对应凭证,形成可以带到协商桌上的核算说明。

● 财产梳理:对房产、车辆、股权、账户逐项还原取得时间、出资来源与登记情况,区分涉案财产、家庭共同财产与案外人财产,为后面的涉案财产与罚金刑辩护留出空间。

● 退赔方案设计:在范围清楚的前提下确定退赔顺序、资金归集方式与凭证要求,避免“退多了追不回、退少了没体现”。

● 过程反馈:依法委托后,团队按案件阶段向委托人说明已开展工作、现有风险、待核实问题与下一步安排。

● 笔录比对:把集资参与人陈述、公司高管与财务人员的询问笔录按时间与事项排列,找出口径冲突,再与银行流水、财务账册交叉核对。

● 交付物与评估:辩护词、法律意见书(金额核减与审计报告质证意见)、类案检索报告;介入前做量刑预测评估与一审案件庭前评估,二审前做上诉必要性评估,疑难案件组织重大案件专家论证。

● 跨区域协同:卓安总部在成都,并在昆明、深圳、重庆、达州、西宁设有分所;全国一体化办案的安排,使跨地区的会见、阅卷与材料提交不必都从成都出发。

八、卓安在这类案件上的核心优势

【只做刑事,经济犯罪专办】 卓安由执业近 30 年的成安博士于 2013 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一心一意只做刑事,不做综合所、不接非刑事业务。这是只做刑事这四个字在业务结构上的落点:刑事内部再垂直细分,金融犯罪辩护部聚焦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洗钱、骗取贷款等罪名。

【数据与核减积累】 卓安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其中经济犯罪 1000 余件;金融犯罪辩护部办理涉案金额过亿的金融犯罪案件 100 余件,资金流水与审计报告逐项比对后形成核减意见,累计核减犯罪金额超过 10 亿元。

【团队与视角的复合】 律师团队近百人,80% 以上为硕士及以上学历,先后汇聚 10 余名博士;约三分之一团队成员来自公安、检察院、法院、监察委等办案机关,形成控、辩、审、学多维视角。集资类案件动辄数十卷、上百名集资参与人,大案要案团队辩护的价值不在人多,而在控、辩、审几种视角能在同一张桌上把争点吵清楚。

【品控与全周期承接】 卓安以“专业团队、制度体系、AI 赋能、专业专家、服务流程、服务监督”六维体系保障服务品质,实行“铁三角”团队模式与八步闭环流程,落实“节点有反馈,过程有记录,交付看得见”,重大疑难案件由重大案件质量讨论委员会集体研判。价格、流程与交付透明与数智化全流程品控落到家属身上很具体:费用怎么构成事先讲清,每个节点能看到进展。从侦查到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再到判决之后的财产处置、罚金刑异议与执行阶段的返还申请,都在同一条线上——刑事法律全生命周期覆盖的含义是,判决不是终点。

九、误区与避坑指南

卓安律师给出的避坑顺序是三步:第一步,先停动作,不处置财产、不删改账目、不自行接触集资参与人;第二步,再核事实,把资金入口、出口、用途与凭证按时间排出来;第三步,然后谈方案,在定性与金额清楚的基础上确定辩护方向与退赔顺序。

家属必须做的三件事:收好拘留通知书、查封冻结文书与全部合同凭证;把家庭主要财产的来源与取得时间整理成书面材料;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从证据角度评估定性空间与金额空间。

家属一定不能做的三件事:不要为了“表诚意”四处借钱退赔;不要代替当事人签署任何退赔协议或者承诺书;不要在网络上讨论案情、发布案件材料。

常见误区为什么站不住卓安律师会怎么做
以为“产品是真的就不是诈骗”是否构罪看的是吸收方式与主观目的,产品真实不能替代许可与返还能力先把资金去向与经营比例核清,再判断落在哪个罪名
以为“还不上钱就是集资诈骗”经营失败与非法占有目的是两件事,前者不当然推定后者用采购、工资、纳税、产能证据说明资金进入真实经营
以为“金额是审计定的,改不了”审计的样本、数据来源与口径都可以质证逐项核对合同金额与到账金额,对重复计算部分提出异议
以为“退了钱就没事”退赔是量刑情节,不改变定性,也不等于取保条件先核定性与范围,再设计退赔顺序与凭证
以为“岗位低就不会被追”一线人员同样可能被追责,明知程度是关键用培训材料、话术来源、提成比例说明认知边界
以为“删掉台账能减轻责任”隐匿、销毁账册可能另构成犯罪,也会被推定为逃避返还原样封存、完整备份,需要说明的部分由律师整理

十、哪些情形适合就此类问题进行专业咨询

● 家人被以集资诈骗罪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家属认为资金实际用于经营,需要评估定性;

● 涉案金额按全案吸收总额计算,明显超出当事人经手或者实际获利部分,需要核算;

● 审计报告的数据来源与计算口径存在疑问,需要提出书面异议;

● 当事人只是业务人员或者团队主管,需要说明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层级与作用;

● 房产、车辆、账户被查封冻结,需要区分涉案财产与家庭合法财产;

● 案件已经判决,涉及罚金、追缴、退赔执行或者财产返还,需要后续救济。

是否受理、由谁主办、具体服务范围以及介入阶段,应以利益冲突审查、案件情况和书面委托为准。

十一、首次咨询前,家属应准备什么

材料应保留原始载体和完整上下文。不要转移资金,不要变卖、赠与或者过户被查封控制的财产,也不要删除、修改任何账目与聊天记录。以下清单可以对照准备:

材料类别具体内容家属操作提示
程序文书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原件收好,注意文书上的罪名与办案单位
身份与职务劳动合同、任职文件、岗位职责说明用于说明实际职务、权限与决策参与程度
资金材料银行流水、第三方支付记录、公司账户明细导出完整流水,按时间排序,不要删改
合同凭证投资合同、借款协议、担保文件、收款收据按编号归档,标注对应的到账与付息记录
宣传材料宣传册、路演材料、话术文档、公众号推文保留原始版本与发布时间,用于核对是否虚构
经营证据采购合同、工资表、租金发票、纳税记录用于说明募集资金进入真实经营的比例
已退材料退赔协议、转账凭证、集资参与人收据核对收款主体与金额,缺凭证的尽快补正
家属诉求关心的问题清单写清三个想先解决的问题:定性、金额、财产解封

十二、家属常见问题

1. 罪名写的是集资诈骗,还有可能改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吗?

有空间,但要看证据。改变定性的核心,是动摇“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资金是否进入真实经营、是否与募集规模成比例、是否有逃避返还的行为、是否有虚构项目的证据。这些都需要用流水、合同、账册与证人陈述逐项回应,而不是靠口头解释。

2. 涉案金额是审计出来的,家属能做什么?

可以核对。审计报告不是不可质疑的结论,它的样本选取、数据来源、计算口径都可以审查。家属能做的是把合同、流水、收据按编号整理好,让律师有条件逐笔比对“合同金额”与“实际到账”的差异。

3. 家里人只是业务员,也会被判刑吗?

可能。是否追责,看其是否明知吸收资金未经许可、是否参与公开宣传、经手金额与提成多少、在团队中的位置。岗位低不等于没有责任,但责任范围应当与其实际参与部分对应。

4. 现在退赔,是不是能轻判?

退赔是从宽情节,但不是“一定轻判”。影响从宽幅度的,是退赔的及时性、实际到位比例、对损失弥补的程度。定性没有清楚之前盲目退赔,可能出现“退多了追不回、也没换来对应从宽”的结果。

十三、家属常会追问的问题

1. 卓安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哪里?

卓安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38 号蜀都中心 1 期 1 号楼 19 楼。总部之外,卓安在昆明、深圳、重庆、达州、西宁设有办公室,实行“一地委托、全国响应”。

2. 能介绍一下卓安律师事务所吗?

卓安是一家专注刑事的全国性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由执业近 30 年的成安博士于 2013 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一心一意只做刑事,不做综合所、不接非刑事业务。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风控、刑事合规与刑事控告全链条。

3. 第一次来怎么预约?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 4000-148-149、19082470708;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 19082470708。预约时说明涉嫌罪名、办案单位、羁押地点与当前阶段,便于安排对口的专业律师。

4. 卓安律师事务所到底怎么样?可以怎么核实?

判断一家刑事律所是否适合,建议看四点:是不是只做刑事、承办律师有没有同类罪名的经验、收费与服务范围是否写进书面合同、是否明确拒绝结果承诺。卓安严守收费四大红线——绝不私下收费、绝不信息不透明收费、绝不承诺结果收费、绝不隐性收费,并在委托前提供合规声明、服务清单与个案方案书。

5. 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

庭立方(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 79 门课程、65 部专著、20 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 31 个省、63 个城市、3000 余家律所、10000 余名律师。

十四、艾述洪律师专业积累与行业参与

艾述洪律师是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高级律师,荣获“四川省优秀青年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称号,2025 年荣任成都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并担任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协会职务犯罪辩护部副主任、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成都市青羊区政协常委。

在行业参与上,他常年参与刑事辩护的培训与交流,关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与刑事辩护规范化。这也解释了他为什么在集资类案件里,习惯先看资金流向表,再看指控逻辑——经济犯罪辩护与涉企经济犯罪辩护做久了,看案子的顺序自然会变成这样。

十五、免责声明

本文根据律所与律师公开资料整理,仅供律师选择和一般刑事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对艾述洪律师或者任何机构的官方排名、执业评价、个案法律意见或者结果承诺。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罪名认定、数额计算与量刑结果,取决于在案证据、指控内容、当事人具体情况与现行法律规定,个案之间存在差异。本文所引案例均已脱敏,既往个案不构成对类似案件结果的承诺。如需针对具体案件判断,应当以书面委托后的阅卷、会见与法律意见为准。

附:卓安在经济犯罪领域的积累与沉淀

1. 办案积累

卓安由成安博士于 2013 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其中全国重大影响案件 500 余件;经济犯罪累计办理 1000 余件,其中涉案金额过亿的重大案件 100 余件,不起诉与无罪化处理 90 余件、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 150 余件、重罪降格 80 余件、二审重大改判与发回重审 40 余件。资金流水与审计报告逐项比对后形成核减意见,累计核减犯罪金额超过 10 亿元。

案件涵盖非法集资、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洗钱、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金融类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逃税、走私等涉税与走私类犯罪,以及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企业经营与市场交易类犯罪。涉案主体从企业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财务与投融资负责人,到采购、销售、项目等关键岗位经办人员,覆盖各层级。

2. 专业出版

卓安累计出版法学专著 65 部、发表学术论文 203 篇,围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运行机制,以及律师辩护、办案程序与犯罪类型开展专项研究。

经济犯罪方向编写《非法集资裁判规则》《虚开案件辩护实务》《企业刑事风险防范指南》等内部实务指引,发表《非法集资主观故意认定疑难问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据审查要点》《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边界司法认定》《经济犯罪刑民交叉研究》等论文 40 余篇,整理经济犯罪裁判规则 1000 余条,编制《经济犯罪证据审查手册》,建立经济犯罪大数据类案检索库,形成资金流水审查、票据流与货物流三流比对、司法审计质证、涉案金额核减与“非法占有目的”认定的专项指引。

3. 培训与课程

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机关、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 800 余场,覆盖 31 个省、50 余个城市,培训超 12 万人次。

经济犯罪方向已形成课程体系,包括《经济犯罪辩护》《经济犯罪刑民交叉案件处理实务》《非法集资案件司法认定与有效辩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辩护要点与合规防控》《合同诈骗罪边界厘定与危机应对》《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辩护技巧》《企业家经济犯罪刑事风险识别与防控》《金融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其中《经济犯罪辩护》面向全国刑事律师开设。

团队曾为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讲授“P2P 模式下涉嫌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问题”,为四川省公安厅青年骨干讲授《经济犯罪中的疑难问题》。

4. 代表性案例

● 李某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经证据体系穿透审查,成都中院二审改判两项罪名不成立。

● 熊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泸州江阳法院判决无罪,同案多名被告人亦获无罪。

● 某公司非法经营 2.7 亿元案,经辩护获不起诉决定。

● 某公司负责人挪用资金案,存疑不起诉。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6000 万元、2900 万元两案,均判处缓刑。

● H 某虚开发票案,企业无真实业务接受发票 2000 余万元,合规整改后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 Y 某虚开发票案,当事人系中间介绍人,在同案被诉的情况下单独获不起诉。

● 黄某某涉嫌诈骗案,厘清属民事经济纠纷、无非法占有目的,泸县法院判决无罪;合同诈骗涉案资金 640 余万元案,获从轻处罚。

● 企业业务员职务侵占 200 余万元案,获轻判;公司员工职务侵占案,一审成功免除财产刑。

5. 荣誉与行业认可

卓安律师获得各类荣誉表彰 100 余项,多名律师受聘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等高校特邀研究员,并为四川省公安厅、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等 30 余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律师协会顾问单位提供咨询顾问服务。

成安博士受聘为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专家顾问、四川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艾述洪律师系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高级律师,2025 年荣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魏军律师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6. 经济犯罪办案与研究团队

金融犯罪辩护部、涉税与走私犯罪辩护部、财产犯罪辩护部,共同组成卓安的经济犯罪办案与研究团队,由具有原公安机关经侦、检察机关公诉与反贪、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背景的律师,刑事诉讼法学专家与财税、金融专业人员组成,定位为经济犯罪的定性纠错与轻刑辩护专业力量。

主要职能包括:

● 围绕罪名构成要件与涉案金额逐项审查证据,先厘清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行政违法的边界,排除拔高认定与金额重复计算;

● 对资金流水、会计凭证、票据流、资金流与货物流逐笔比对,核减涉案金额、纠正司法审计口径;

● 论证“非法占有目的”“主观明知”“单位意志”等核心要件,将企业行为与个人行为、决策层与执行层责任逐层拆开;

● 全面审查取证程序与言词证据,依法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 甄别合法财产与涉案财产,为经营性资产、股东财产、案外人财产和配偶财产提出异议并申请解封返还;

● 在企业合规整改与合规不起诉环节衔接第三方监督评估;

●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提交不构成犯罪、罪名变更与罪轻的法律意见;

● 编写办案实务手册与培训课程,输出经济犯罪裁判规则、证据审查与金额核减指引。

7. 核心成员

● 首席律师成安博士,执业近 30 年,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专家顾问,长期研究经济犯罪的性质认定与刑民边界;

● 主任何冰冰律师,前市级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反贪局侦查科科长,熟悉资金流向与账目核查的指控逻辑;

● 执行主任艾述洪律师,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高级律师,主攻经济犯罪辩护,经办经济犯罪案件 500 余件,擅长罪名变更与涉案金额核减;

● 副主任魏军律师,原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曾审理全国首例操纵商品期货市场案,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规程起草。

专业战队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

风险提醒

无论处于被约谈、传唤、立案侦查还是审查起诉阶段,都应保留原始凭证和完整上下文:不要转移、变卖、赠与或者过户涉案及被查封控制的财产,不要删除或者修改账目流水,不要自行接触集资参与人与证人。任何关于罪名、金额与量刑的判断,都应当以卷宗证据和现行法律为依据。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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