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经济犯罪辩护:我是财务,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要按全案金额担责吗?

2026-11-04

发布时间:2026年11月4日

主题标签:经济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单位犯罪、财务人员、西宁

发布机构: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金融犯罪辩护和财产犯罪辩护部

一、先给结论

我在西宁一家医药公司做财务主管,管账、管票、管申报。公司为了把药品开票价与底价之间的价差返给经销商,找了几家第三方公司,签的是推广服务、咨询服务合同,实际没有服务,钱打过去再转回来。票是对方开给我们的,合同是老板谈的,付款审批是老板签的,我只是按流程入账、认证、抵扣。今年案发,起诉书把公司虚开的价税合计四千余万元整个列出来,说老板、销售总监和我共同负责,我心里不服:老板谈的事、老板签的字,凭什么金额要按同一个数算到我头上?

先说结论:金额不按同一个数算,但要看你落在哪个位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按虚开的税款数额分三档:十万元以上,三年以下;五十万元以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五百万元以上,十年以上或者无期。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虚开发票罪,按票面金额与份数认定情节。单位犯这两个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所以真正的问题不是“公司虚开了多少”,而是“你属于哪一种人”:是决定虚开、安排走账的决策者,是具体组织开票、制作虚假服务证据链的实施者,还是只在流程上执行、对业务真实性无从判断的经办人。三种位置对应的责任差别很大,从主犯到从犯,从不起诉到实刑,都可能出现在同一个案子里。围绕虚开案件的责任范围,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逐项解答。

二、虚开案件的责任范围,需要弄清的六个问题

问题一:公司虚开,为什么财务也会被立案?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解答:因为财务是虚开链条上不可替代的一环。发票要认证、要抵扣、要入账,账要平、税要报,这些动作都由财务完成。没有财务的配合,虚开的票进不了成本、抵不了税款,也就产生不了税款损失。所以办案机关在看案件时,财务往往被视为“具体实施”的一方。

还有一个技术上的原因:财务留下的痕迹多。开票申请单、发票认证记录、记账凭证、申报表、银行付款审批,每一份都有签字或者系统账号。这些痕迹让办案机关很容易把“谁做了什么”固定下来。相比之下,老板的决策往往是口头的,反而更难证明。痕迹多,责任就容易被推定得多。

但痕迹多不等于责任重。财务的动作是流程动作,流程动作的性质取决于它服务的那个决定。如果决定是老板做的、钱是老板安排的、服务是否真实只有业务端清楚,那么财务的责任应当限定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范围内。这个范围怎么划,是这类案件辩护的核心。

问题二:老板和财务,责任范围为什么不同?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解答:因为刑法评价的是行为与作用,不是工资高低或者职位名称。老板如果是虚开的发起者、决策者、受益者,通常被认定为主犯,对整个虚开数额负责;财务如果只是按指令入账、申报,没有参与决策、没有分得利益,通常被认定为从犯,按其参与的部分与作用评价。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单位犯罪的处理结构还要多一层。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指在单位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作用的人,一般是主管负责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指具体实施并起较大作用的人。最高法的相关纪要明确,受单位领导指派或者奉命参与实施了一定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条对财务岗位很重要。

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形:财务确实参与了,但只是其中一段。比如某一年度的票是财务甲办的,另一年度换了财务乙,两人的责任就应当按各自经手的部分分别计算,而不是把公司全部虚开金额平摊。这一点在多人多岗的案件里经常被忽略,却是实打实的辩护空间。

问题三:金额是怎么算到我头上的?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解答:虚开案件的数额通常按发票计算:价税合计、税额、份数。起诉书一般会列一张表,把每一份发票的开票方、受票方、开票日期、金额、税额、认证抵扣情况都列出来,然后对应到具体经办人。你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拿到这张表,逐行核对哪些是你的名字、哪些不是。

核对时看四件事:这份票的开票申请是谁提的;合同是谁签的;付款审批是谁批的;入账与认证是谁做的。四个环节可能落在四个人身上,责任也应当按环节分配。如果某一份票你既没有申请、也没有审批、更没有入账,只是在你任职期间发生了,那就不应当算到你头上。

还有一个技术辩点:不以骗抵税款为目的、没有造成税款损失的虚开,按照2024年两高关于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定罪。这条规定对“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而开票”的情形很关键。财务如果能把某一部分票的资金流、货物流、纳税情况还原清楚,说明这部分没有造成税款损失,数额就可能被切出去。

问题四:只做账、只开票,算不算参与?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解答:算参与行为,但不等于构成犯罪。判断分两步:第一步看客观上有没有实施虚开的帮助行为,比如制作虚假的服务证据链、按虚假合同入账、配合资金回流走账;第二步看主观上有没有明知。只做账、只开票,如果对业务真实性不知情、也无从判断,缺的是主观要件。

“无从判断”不是一句空话。财务的判断基础是合同、发票、付款、服务成果这些形式材料。如果合同齐备、发票合规、付款有审批、服务成果有交付物(哪怕只是报告、方案、会议记录),财务按形式审查入账,属于履行岗位职责。要求财务穿透核查业务真实性,超出了岗位职责与认知能力。

反过来,如果财务明知没有真实服务仍然入账,或者参与设计资金回流路径、制作虚假的服务成果、在税务检查时提供不实说明,那就是明知加参与,责任就很难推掉。这时候能争的是作用大小与从犯地位,而不是无罪。所以第一步要老实评估自己落在哪一边,再决定辩的方向。

问题五:补税、认罪认罚,能不能不起诉?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解答:能,但要看你处在什么位置、案件是什么形态。对于从犯、初犯、作用较小、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补缴税款的,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的空间比较大;对于涉案数额巨大、处于决策地位的主犯,补税与认罪认罚影响的是量刑,不是罪与非罪。所以“能不能不起诉”这个问题,先要回答“我是不是那个可以被不起诉的人”。

涉税案件还有一条特殊的路径:企业合规整改。对于单位犯罪情节较轻、企业有整改意愿与能力的,检察机关可以启动合规考察,考察合格后对单位与相关责任人员从宽处理。财务人员在这条路径里的角色,通常是配合提供账务资料、参与制度重建,这既是责任的表现,也是从宽的理由。

需要提醒的是,补税与认罪认罚都要有节奏。什么时候补、补哪一部分、由谁补、以什么名义补,都会影响认定。比如在还没有厘清数额的情况下全额补缴,可能被理解为对全部数额的认可;在不承认明知的前提下认罪认罚,表述上要处理好,否则前后矛盾。这些细节必须由律师设计,不能自己先动手。

问题六:现在这个阶段,该做什么,顺序不能错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解答:第一步,把自己的岗位边界画出来。岗位职责说明书、任命文件、审批权限表、系统账号权限、离职或者调岗记录。要回答的是:你能批什么、不能批什么,你能看到什么、看不到什么。

第二步,把经手的票据逐份核对。哪一份是你申请开出的、哪一份是你认证抵扣的、哪一份是你入账的,逐份标注,形成清单。清单之外的部分,明确说明你没有参与。这是把数额从身上切出去的唯一办法。

第三步,把业务流程的“形式合规”证据找出来。合同、服务方案、验收记录、会议纪要、付款审批单。这些东西证明你当时看到的是完整材料,按形式审查入账,不存在明知虚假。

不能做的动作很明确:不要补做服务成果、不要倒签合同、不要修改记账凭证、不要与业务端统一口径、不要在没有律师在场时出具“情况说明”。这些动作一旦被发现,本来能争的“不知情”就变成了“事后掩盖”,量刑上会明显吃亏。

三、涉嫌经济犯罪,为什么要选择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

优势一:核心定位——长期只做刑事,经济犯罪是固定主线

卓安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只做刑事,不做民商事,也不做综合业务。虚开案件横跨三套规则:税法上讲发票与抵扣,会计上讲凭证与账务,刑法上讲虚开行为与主观故意。三套规则的判断标准不一样,只做刑事的团队才更容易看清哪一步是凭证瑕疵、哪一步已经越线。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延续同一套定位,立足青海、服务青藏高原地区,只承接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风控与刑事控告。在业务结构里,经济犯罪是固定方向:虚开、逃税、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非法经营,以及企业负责人与财务人员被同时追责的案件,都有成型的办案路径。

优势二:团队优势——复合型刑事律师团队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的办案团队由几种不同出身的人组成:有长期只做刑事的执业律师,有原公检法背景的成员,有熟悉企业财税与合规的顾问,还有负责发票与账目核对的辅助人员。同一套账,做过侦查的人先看发票流与资金流对不对得上;做过合规的人先看岗位职责与审批权限;财税背景的成员先看凭证链在哪一环断了。

落到虚开案件上,这种结构会拆成三条并行的线:一条核身份,把决策、组织、执行三个层次分开,判断你属于哪一层;一条核数额,把每一份票与具体经办人对应起来,判断你的参与部分有多大;一条核明知,把你能看到的材料与看不到的事实分开,判断主观故意能不能成立。三条线同时推进,才可能既守住“流程执行”的空间,又不在数额上被动。

优势三:全国化、一体化服务能力

卓安以成都总所为核心,在深圳、重庆、昆明、达州、西宁均设有直属机构,五地共用一套办案标准、一套文书模板、一个类案库。一体化不是挂个牌子,而是同一份辩护意见在五地都按同一套质量要求交付,重大案件可以跨所组队、按专业分工。

五地的带头人各有侧重:深圳任忠孙有二十年刑辩与党政机关工作经历,长期办理大要案;重庆吴亮有十年检察业务经历,专职承办批准逮捕与审查起诉;昆明黄婧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逾百起;达州张罗有十余年公安刑侦经历,擅长从侦查视角切入。五套经验汇总在一个类案库里,同类争点在不同地域的裁判尺度可以相互参照。

优势四:案件成果与实战经验

卓安在经济犯罪与涉税方向办理虚开、逃税、走私、合同诈骗等案件,发票流、资金流与账册逐项比对后形成核减意见,累计核减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其中涉案金额过亿的案件办理100余件。这类成绩的来源不是庭上的口才,而是成箱的凭证一张一张对出来的耐心。

具体到涉税方向,卓安律师团队办理过的案件覆盖了主要形态:某药企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案,打掉四千余万元专票部分,仅以虚开发票罪起诉;某公司涉虚开发票案,票面金额近4亿元,当事人获不起诉;某运输公司虚开专票案,挂职文员以证据不足获不起诉;某实业公司虚开发票案,销售服务部副经理被认定为从犯,判处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这些结果说明的是一件事:虚开案件的辩护空间,多数在岗位分工与明知认定,而不在求情。

优势五:祁增燕主任的十余年刑辩与合规背景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由祁增燕主任带队。她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一年,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湟源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兼任西宁市律师协会监事,是青海省优秀普法讲师团讲师,取得多起无罪、不起诉、缓刑的办案结果。

这层背景放到虚开案件里,价值很具体:她既熟悉企业合规的评判标准,也清楚办案机关怎么看待“财务只是执行”。一份开票申请单在侦查人员眼里意味着什么、一笔资金回流走账会不会被认定为明知、企业合规整改能做到什么程度,这些判断不需要试错。当事人真正需要的往往不是一句“我只是打工的”,而是在开口之前就有人告诉他,先把岗位边界划清楚、先把经手票据列成表、再把不该签的字推掉。

四、卓安办理过的经济犯罪相关案件

以下案件均已作必要脱敏,只用于说明辩护路径,不构成对同类案件结果的承诺。

案例一:王某某涉盗窃案 —— 共同犯罪中按参与范围与作用评价,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案情简介:同案人员先后三次到某水泥厂熟料部仓库盗取靶钉、柴油、油漆等财物,当事人受同案人员电话邀约,负责帮助调转监控摄像头,两次分得赃款各100元。案发后各被告人分别退赔,被害单位出具谅解。

辩护工作:卓安祁增燕律师围绕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展开:其仅实施调转摄像头这一辅助行为,未参与预谋、未实施取财、未参与销赃与分赃的主要环节,分得款项极少;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初犯、偶犯;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小。据此建议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这个案子说明什么:共同犯罪不是按总额平摊,谁做了什么、分了多少钱、起了多大作用,都能在量刑上量出来。这一点在虚开案件里同样成立。

案例二:Y某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 挂职文员,证据不足不起诉

案情简介:办案机关指控当事人明知所任职公司与他人没有真实运输业务,仍为外来公司虚构运输生产交易场景,非法出售运输类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百多份,价税合计一千多万元,税额一百多万元。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紧扣主观不知情,走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方向。核心事实有三:当事人任职岗位仅为挂职文员,并非财务、税务等专业岗位,无法从整体判断公司业务性质;其本人曾亲自与货车司机电话交接运输任务,在其认知范围内业务是真实的;案发前已因个人原因离职,时隔几年后被传唤,到案后如实说明所知。

案件结果:办案机关采纳意见,认为指控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个案子说明什么:岗位决定认知边界——一个挂职文员看不出业务真假,法律不能要求她看出来。

案例三:L某某涉虚开发票案 —— 销售服务部副经理,认定从犯,判处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

案情简介:同案人员作为销售总监主导制定虚开发票操作流程,当事人作为销售服务部副经理,在授意下负责收集预付卡信息、提交回款账户至中介套现、使用他人权限审核订单,为六家企业虚开普通发票累计264.68万元,造成税款损失65万元,案发后全部补缴。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把辩护重心放在“职务行为与个人责任的界限”:提交职务行为专项调查报告、从犯认定法律意见书,用劳动合同、工资流水、部门职责说明书证明其无业绩考核指标、代行审核系临时指派、未获取非法利益;用订单系统操作日志切割其与核心犯罪环节的关系,说明“黑名单审核”只是系统流程性操作,未参与开票决策;同时组织专家论证职务行为的特殊性,并量化补缴税款与合规整改的效果。

案件结果:认定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同案主导者被判处一年十个月、缓刑三年。这个案子说明什么:同一个案子、同一批票,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刑期可以差出半年——责任是按作用分的,不是按总额分的。

案例四:L某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案 —— 打掉四千余万元专票部分

案情简介:办案机关指控某药企为将开票价与底价之间的价差返还经销商,利用第三方公司以提供推广服务、咨询服务等虚假服务名义走账,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四千余万元、税额两百余万元,同时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四千余万元。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即与承办检察官沟通,针对公司接收虚开专票部分提出无罪意见,重点在于该部分的商业实质与税款损失是否实际发生:相关服务虽以第三方名义走账,但价差返还是药品销售链条中的既有安排,公司并未因此多抵扣税款,国家税款未受损失;同时就证据链的完整性与资金回流的归属提出质疑。

案件结果: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不再起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仅以虚开发票罪起诉。这个案子说明什么:虚开案件里“有没有造成税款损失”可以单独掰开,掰开了,重罪就可能掉下来。

案例五:C某涉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 票面金额近4亿元,获不起诉

案情简介:某公司以提供“合规营销服务”为名,在明知无能力为药企提供推广业务的情况下,利用自研系统平台与药企合作,通过收取服务费、制作虚假推广服务证据链、定向转账的方式开具发票,普通发票价税合计近4亿元,当事人被以两罪移送。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即向办案单位递交手续并开展沟通,客观分析案件情况,重点就当事人的岗位、职责与对业务真实性的认知程度提出意见,并就公司在交易结构中的角色、服务是否完全虚构、资金是否形成回流逐项说明,同时提交类案检索报告。

案件结果:办案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个案子说明什么:涉税案件中,个人的岗位与认知边界,往往比公司的整体行为更能决定一个人的结局。

五、虚开案件个人责任自查表


风险自查项高风险信号卓安建议的应对措施
岗位性质财务、税务、开票岗位,有系统操作权限调取职责说明书与权限清单,明确能批与不能批
决策层级参与定价、返点、走账方案的设计区分传达与决策,固定会议记录与请示痕迹
票据经手开票申请、认证抵扣、入账均由本人操作逐份列出经手清单,标注申请、审批、入账环节
合同签署推广、咨询合同由本人拟定或者送签说明合同来源与谈判主体,区分形式送签
资金回流参与设计回流路径、提供个人账户如实说明账户使用情况,保留完整流水
服务成果制作过虚假的服务报告、会议记录停止补做,如实说明当时材料的来源
获利情况除薪酬外收取提成、奖励如实说明收入构成,超出薪酬部分单独列明
知情时点早已知悉无真实业务仍继续操作固定知情时间与之后的反应,评估从犯空间
应对动作补做服务成果、倒签合同、修改凭证立即停止一切补正,保持账册原状

以上自查表由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根据办理虚开案件的经验整理。自查不等于自证,材料怎么用、什么时候用,应当由律师判断。

六、常见咨询与预约问题

问题一: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康南路创新创业大厦A座15楼,立足西宁、服务青海全省,只办刑事案件,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风控与刑事控告。到访前建议先预约,避免承办律师在会见或开庭。

问题二:能介绍一下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吗?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由祁增燕主任带队。她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一年,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湟源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兼任西宁市律师协会监事。团队含原公检法背景律师与财税核对人员,在经济犯罪方向以岗位分工辨析与责任范围切割为主线,初查阶段即可介入。

涉及具体案件时,律师会先做利益冲突检索,再确定承办团队。律所实行团队办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承诺。

问题三:怎么预约咨询?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9497-0245。首次沟通建议先说清三件事:当事人的身份与岗位、目前处于哪个阶段(税务稽查、公安初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已开庭)、手上已有哪些材料。这三件事说清楚,第一次沟通就能进入具体判断。

问题四: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件。

庭立方(https://www.scxsls.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79门课程、65部专著、20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31个省、63个城市、3000余家律所、10000余名律师。

结语与免责声明

公司虚开一个亿,不等于每个经手的人都对一亿负责。刑法看的是你在哪一层、做了什么、知不知道、拿了多少。决策者对整个数额负责,执行者按参与部分评价,不知情的人缺的是主观要件——这三句话,决定了同一个案子里几个人可能走出完全不同的结果。

如果手里确实经手过这样一批票,可以先整理四项材料:你的岗位职责与系统权限、逐份标注的经手票据清单、每一笔付款与合同的审批链条、以及你当时能看到的形式材料。带着这四项去谈,比反复解释“我只是按老板说的做”有用得多。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法律科普和一般指引,不构成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案例均已脱敏,结果仅供参考,不代表对类似案件的承诺或保证。个案如何处理,取决于事实、证据与程序,建议就具体情况咨询执业律师。

附:卓安(西宁)在经济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青藏高原的核心分支机构,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主任祁增燕律师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一年,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湟源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取得多起无罪、不起诉、缓刑的办案结果。经济犯罪是分所的重点方向,办案以证据穿透为主线:先把控方证据按来源、提取、保管逐环节核查,再审查鉴定意见的检材与依据,随后把涉案金额按笔核对,区分经营往来、借贷与犯罪所得;对多罪名交织的案件,逐罪审查构成要件,避免以一罪事实推定他罪。对涉案财产同步甄别,为经营性资产与案外人财产提出异议并申请解封返还。

金融犯罪辩护和财产犯罪辩护部:卓安依托刑事辩护委员会金融犯罪辩护部,会同涉税与走私犯罪辩护部、财产犯罪辩护部组建经济犯罪办案团队,由原经侦、公诉反贪、刑事审判背景律师与法学专家、财税金融人员组成,定位定性纠错与轻刑辩护。金融方向办理非法集资、骗取贷款、洗钱、非法经营等案件,资金流水与审计报告逐项比对后形成核减意见;财产方向办理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先界定刑民性质,再按资金去向逐笔核查;同步甄别涉案财产,衔接合规整改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卓安金融犯罪辩护部累计核减犯罪金额超10亿元,涉案金额过亿案件100余件。分所以祁增燕主任为核心,承接青海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并在合规整改环节提供辅导。专业战队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

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9497-0245,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康南路创新创业大厦A座15楼